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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5 20:06:0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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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芷洛 发表于 23-5-2015 18:16
这是我家!
29楼说的是一种解决办法。虽然时间较长,但从长远看是比较有效的办法。另外一个解决办法就是请议员写信。然后自己上诉,说明恋爱结婚的过程。申明结婚安家的要求。希望可以让他们重新考虑。
我的看法不是针对你的情况,是针对007说的SB政策。在我 看来政府要审核这样的涉外婚姻是合情合理的。为什么不批准?实话实说你们的条件差太多。说句不好听的,新加坡骨子里是很传统的。男人没有能力的婚姻更需要政府考虑再三。原因就不细说了,你上这个论坛时间久了就了解我的看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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