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8-6-2015 23:27: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urpose of visit填的是family visit,之前两次也是填的这个,因为宝宝才12个月,一直放在家里带,就是让岳父岳母带过来玩两个月。 另外我是租的一个2+1的租屋,中介当时说最多只能住6个人,今年2月申请我的父母旅游签证过来了一个月,也是填的这个地址,然后我妹妹之前也是住在这里,几个月前已经辞职回国了,不晓得是不是没去更新这些住居情况,造成ICA觉得这个地址超过6个人了? 另外之前的租户不晓得是欠钱还是欠卡债,一直收到一些律师信和警告信之类的信件,打给中介和房东,房东说不用管,我只能把信放回return box,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地址成黑名单了? 怎么去查这些东西呢? 如果真成黑名单了,为什么岳母的批了呢? 现在岳母已经带宝宝过来了。去ICA见officer两次了, 感觉都没有说根本原因,准备再去一次,不晓得结果怎么样。 另外我上个月交材料申请的PR,这个应该不会对PR申请有什么影响吧?
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