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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萌萌 于 30-6-2015 13:00 编辑
今天找中介帮忙在网上申请了LTVP,自己和老公实在没时间做这个。
其实填表的过程中有个问题,我大概2007年的时候拿旅游证,就是已经到新加坡海关了没让进,也没有说什么理由就让我回国了。这个算拒绝入境吗?没跟我讲什么理由啊…这么多年记不得了,但好像就是没给我理由。
所以中介说填表的时候填没有被拒绝入境就可以。不然写拒绝入境的话我又没有理由。
所以不懂这么些对不对啊?我想了一个下午,又不知道该问谁?谁知道告诉我下,谢谢 !!!不用纠结了,刚刚去ICA问了,确定一点,只要是没让进入新加坡的都属于拒绝入境,不管有理由或没理由。
不幸的是我填了 否。(我不是要说谎,而是没理由的让我回国,之后我也有来新加坡,所以我觉得那次不是拒绝入境。本人老公及家人都这么认为的)
今天见了长官,讲了我的情况,我想问问看可以改过来吗,得到的结论:改是不可以改了,不过这个不是因为犯罪或涉及犯法,所以不是大问题,只要等,看结果怎样,如果问到就要如实讲出来,如果直接批准,拿卡或签名的时候也要跟长官讲下,当面更正,更正了在旁边签名。
我也得到了个总结,无知害死人啊!什么我觉得,我以为,我想,会害死人的,下次再有什么不太肯定的回答就千万要去问清楚了才回答。不能马马虎虎,只会害了自己。
这次还好只是小问题,不然真的后悔莫及。什么弄不清楚的就要先问,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写。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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