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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朋友被公司无理由辞退,不给结算薪水,MOM已经受理,并且将所有欠款已经追回,但是公司扣押护照不给,私自把护照交给警察局,并且以去年工作中怀疑我朋友拿公司钱为理由报警,警察是在6月5日接到的报警,但在7月8号才传讯我朋友,告知我朋友要调查3-5个月,在我朋友坚持要求下说至少要调查1-2个月,不让离境,我朋友已经怀孕3个月,能否以此为由督促他们尽快结案???其实他们公司那本就是无理取闹,她们同事每个离开公司的时候都会这样,特别是中国人,只要你给公司要求结算剩余薪水 ,她们就立刻报警,大部分耗不起这个时间钱不要了才回的国,我朋友这次跟她公司死磕到底,钱已经全部要回来,但警察局这边不放人,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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