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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我是PR,LG和娃是SC,我收入不到每月6000,公婆已经拿了LTVP,但不介意让其中一个give up,之前帮妈妈申请过一次ltvp被拒了。
我妈妈8月中过来,希望可以留到12月底,我们准备10月初去泰国4天(回来的时候enrty visa still valid),这样最好是怎样操作呢?
如果妈妈一进来就延长到89天,同时申请ltvp的话,如果被拒了,从泰国回来是不是只能呆30天呢?
如果一进来的时候延长到60天,和延长到89天有区别吗?
如果从泰国回来再申请ltvp呢?去ica要求延长到12月底(给他看机票)的可能性多大呢?如果有议员的信会有帮助吗?
谢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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