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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15 13:59:3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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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出租,完全可以限定为不可煮。
在新加坡但凡出租过或者租住过房子的都知道,租房广告中必定会注明此房是"可煮“,”小煮“还是”不可煮“,看似好笑,其实并非毫无来由。租客大多为外国人,虽然新加坡自诩为亚洲美食天堂,但是大部分外国人,尤其是中国同胞,都是不太能欣赏和适应本地食物的。找房子要求能做饭,一是为了能吃上适合自己口味的食物,有的也是为了能节约一下费用。这些大家都能理解。
麻烦就麻烦在,绝大多数要求可煮的租客,(没错,是绝大多数),都无法做到做完饭后主动彻底的清洁厨房,或者说是清洁标准无法达到屋主的要求。一来是新加坡房子的抽油烟机都不能排放到室外,中国菜又偏重油炸和煎炒,久而久之厨房自然就油腻不堪。再来就是要做饭,必然就要买菜,大家都上班的话,通常是一周采购一次,那么一个冰箱大家分用就很不够用了。通常会事先规定好,冰箱空间如何划分,但就是有些人不自觉,往往要占用其他人的空间。至于所谓的‘小煮’就简直更匪夷所思了,执行起来更是矛盾重重。
既然如此麻烦,为了避免矛盾,还是只租给不做饭的租客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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