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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rainfield

[其他] 请问允许EP不通过PR这一步,直接申请公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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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09:42: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天薇在中国国家队训练了3年并无明显进展,于此同时医生诊断她患上心肌炎。一个月后,她退出中国队前往日本打职业联赛。2007年,她在陕西一次训练时遇到当时新加坡乒乓球队教练刘国栋,刘国栋推荐她去新加坡发展,冯天薇考虑后接受了。

2007年3月,冯天薇开始在新加坡训练,并且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参与了数场国际赛事。2007年9月6日,冯天薇正式成为新加坡公民。

以上摘自维基百科,从开始考虑去新加坡到成为新加坡公民,总共不到半年。什么先pr再公民,pr 2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啥的,规则都是给平常人而设。对有特殊贡献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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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09:58: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运动员那些是代表了国家利益和荣誉的,特例

普通人还是正常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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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04: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归根结底还是有没有谈判本钱的问题,对普通人来说,是你求政府批准,对顶尖人才来说,是政府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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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12:3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三哥 发表于 28-7-2015 09:42
冯天薇在中国国家队训练了3年并无明显进展,于此同时医生诊断她患上心肌炎。一个月后,她退出中国队前往日 ...

你再查查看吧,我看的是她07年9月拿的PR,08年1月拿的公民,维基百科中英文的时间点本身都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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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19: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ing0303 发表于 28-7-2015 10:12
你再查查看吧,我看的是她07年9月拿的PR,08年1月拿的公民,维基百科中英文的时间点本身都有差异 ...

其实,时间点都不是问题,这个例子主要的意思就是对杰出人才,一切规则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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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21:3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三哥 发表于 28-7-2015 10:19
其实,时间点都不是问题,这个例子主要的意思就是对杰出人才,一切规则都不是问题。
...

我相信时间点上面肯定会照顾,但是必要的流程不可少,包括她的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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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23: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ing0303 发表于 28-7-2015 10:12
你再查查看吧,我看的是她07年9月拿的PR,08年1月拿的公民,维基百科中英文的时间点本身都有差异 ...

其实她是几时拿到SC跟我们没关系。
除非你也属于那些,要不跟咱们有关吗?

就算她是先拿PR再拿SC, 也有可能是申请PR1天批,接着1周后申请公民3天批。我们可以拿她为例子吗?
呵呵。 :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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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24: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想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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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30: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ing0303 发表于 28-7-2015 10:21
我相信时间点上面肯定会照顾,但是必要的流程不可少,包括她的PR

这种情况,政府是想方设法都要批,政府比申请人急的多,要不就赶不上北京奥运会了。所以,有可能pr一天后申请sc,sc当天批准当天完成仪式,同样是遵循了流程呀。
不过这种就和普通人没啥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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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5 10:32:0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relude95 发表于 28-7-2015 10:23
其实她是几时拿到SC跟我们没关系。
除非你也属于那些,要不跟咱们有关吗?


你压根就没明白我的意思,我一直都是在表达,除了小孩子可以跟随父母申请跳过PR这个环节以外,其他的都需要经历先PR再公民的流程,哪怕是可以奥运拿牌的运动员

点评

+10000  发表于 28-7-20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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