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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律师失职,狮城姐妹险丢千万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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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5 12:23:0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对只有华校小六教育程度的姐妹不知亡父留下总值超过2000万元的遗产,愿意按照亡父遗留的字条,把遗产也分给亡父的另一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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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不谙英文,上律师事务所办理亡父的遗产事宜时,妹妹郭秀秋(57岁)怀疑律师没照顾她和姐姐郭秀英(58岁),以及尚在医院的母亲的利益,偷偷用手机录下律师谢甦的谈话,最终成为揭发律师失职的重要证据。

这场涉及千万元遗产的官司,大法官梅达顺前天发判词,严厉批评处理遗产事宜的律师谢甦,指他严重失职。大法官说,谢甦律师不仅没通知母女三人重要的资料,在郭秀秋问他有关亡父郭思明的遗产到底有多少时,还不肯说实话。“他误导郭秀秋有关剩余遗产的价值,以及如果相比较家庭协议和亡父遗留的纸条,另一家室可得多少的遗产。”


郭思明生前经商,2007年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过世,留下妻子林瑞(2012年过世)、长子福英(2013年过世)、女儿秀英和秀秋。郭福英有五个孩子,其中郭祥伟(约33岁,建筑师助理)和郭清霞(约38岁,公务员)后来接手成为遗产管理人。郭思明死后,家人才知他与吴阿碧另有家庭。二房吴阿碧称与郭思明有合法婚姻,生下五个孩子,有权分享遗产,引发另起纠纷。


郭思明的遗产包括道德路洋房、惹兰裕廊克基店屋、总值500万元的股票、星展银行300万元定期存款、在香港总值近40万元丽星邮轮股票、柔佛州两个房地产,和两个数额不详的马来西亚银行户头存款等。

本案关键是郭思明于2002年没签名的字条,说要把新马四个房地产及165万元,分给大房和二房两家的18人。郭秀秋指她和母亲及姐姐被诱骗,以为字条是父亲的遗愿,不知字条并非合法文件,而遗产须按无遗嘱继承法分配。三人后来才知亡父遗产比字条所列的还多,而大哥已和二房一家取得分配大部分遗产的协议。她们拒签家庭协议,也拒收各20万元的支票。

大法官说,谢甦律师分配遗产时没意识到郭秀秋的利益,就假设她只要得到20万元就满足了;他没去想她为何愿意放弃无遗嘱继承法更大的份额。
此外,谢甦律师也没意识到他同时代表郭福英家人和郭秀秋,可能会有利益冲突。如果按字条分配,郭福英和家人可得到约90%的遗产,但如果根据无遗嘱继承法,郭福英只能得到六分之一或十六分之一(如果吴阿碧证实自己是合法妻子)。如果法庭不承认吴阿碧的地位,按无遗嘱继承法,郭秀秋和姐姐各可分得300多万元,母亲林瑞可得至少1000万元。林瑞过世前也没立遗嘱。两姐妹从母亲遗产中,可另外各得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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