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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5 09:34:1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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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很容易做,举报人必须提供完整无修改的视频,通过singpass实名登陆政府网站进行举报,被举报人收到处罚通知有权利要求看视频进行申诉,如果证据确凿,那么被举报人支付罚款,举报人从中分的一部分。如果举报人刻意作假诬告他人,那么第一次黄牌警告并罚款,第二次终身禁止举报并且重罚。
我记得早期广州市曾经出台过类似政策,后来被人告了取消了,理由是处罚证据必须是由警方获得的而不是群众。我个人实在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如果当年是因为只凭照片不能做到证据确凿,那么现在视频作假的可能性大为降低,证据更加容易获得。
大家还记得那个本田在路上别车被人放到网上,政府后来就是依据这个视频来处理,那个马路流氓被告上了法庭,受到了惩罚。既然有这个先例,那么为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用分红鼓励举报,这样马路上一下子多出了成千上万的编外警察,交通秩序必将大为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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