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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5 00:59:48|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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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qiqi 于 11-10-2015 02:32 编辑
M10J10 发表于 11-10-2015 00:17
谢谢,目前我们不是账单债务人,当如果我们以担保人身份签署分期付款协议,我们才构成责任。我们已经在一 ...
不客气,正好有事情今天晚睡,也正好你有急事。不过其实你说的具体法律责任我真的不懂,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
但根据你说的你是老人visa的申请人的话,我的理解就是你是visa的担保人。很多人都以为你只是帮忙申请visa,并不对老人作保,其实并不是,申请者即为担保人。如果你是担保人,就算你不签署还款协议,你也承担的相当程度的责任(是责任哟,不是义务),因为visa担保人承担几乎所有visa持有人在新加坡出事后善后的责任。如果你也不是老人子女的话确实没权利和义务让你签什么,你可以选择不签的。但是医院是否就你是visa担保人而追诉你,就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了。根据我们以前的经验是(不是亲身经验,但是俺们经历的坏事儿不少所以恰巧知道有类似欠款情况),如果你担保的人欠钱未还走掉的话,你就会立刻进入移民局的黑名单,同时会影响到以后的所有跟移民局所有相关的申请,全部拒绝的,至于最后是否影响你的社会信用度这个还是最好问律师。
而且我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新加坡人在荷兰看病,死在哪里,家属没钱送骨灰回国,后来全新加坡捐款带回他骨灰的事情。其中一部分的捐款就是用来还他在荷兰欠下的医疗费用的,虽然报道说医院可能会waive掉,但是这个筹集捐款的人也在文章中说可能是新加坡外交部介入的结果。我想说的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荷兰,当病人有钱后第一件事就是还清拖欠的医疗费。同样在新加坡也一定有什么样的防御机制让医院确定可以收回钱。
不过我觉得医院并没有错,在发达国家医生本身就是收入最高的职业之一,所以医疗费用也特别高,医院愿意协助想办法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在我看来已经很好了。但是两天就一万多确实好高,他们送的那间医院费用这么高?(可是我算了算我女儿几天基本上没用任何抢救设备,只是用了ICU的加护条件,连保温箱都没用就将近三千块一天,算算你讲老人有病有可能有抢救或者手术这些的,这个数值应该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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