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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5 16:54:0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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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kang2011 发表于 17-10-2015 23:58
小五 谢谢你的答复。
我还有很多问题,不知从何问起。
1. 为什么大东方的flexilife multiplier 20保单条款 ...
1. 为什么大东方的flexilife multiplier 20保单条款有这么一条:premium rate is not guaranteed.我一直以为人寿保险是根据买入时的年龄来定价的,从买入时一直到保费交完都是一个价不会变的。
目前凡是带有大病rider的人寿保险通常保费就没有在合同里保证不变, 我们通常也只是说保费level而已, 如果说保证不变通常也只是指人寿的部分的保费(某些保单除外), 当然保险公司为了声誉着想(特别是市场比较大, 面子观点比较强的老牌保险公司), 在调整已有保单的保费时会比较谨慎, 如果要调整, 应该也是拿不是自己一开始核保但兼并其他保险公司的保单下手。
2. 是不是每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和早中期重大疾病的定义都差不多的呢?36种CI和37种CI差别在哪里啊?有没有针对女性疾病的呢?
卫生部的大病定义是统一的(也就是晚期), 根据在下的了解, 各家公司的早期和中期的定义相差还是挺大的, 可仔细阅读大病早期保障第一项关于老年痴呆的定义就明白了。有些早期中期的定义种类可能还没有另一个公司光是早期的定义种类多。
3. rider都没有cash value的是吗?
目前的精算系统都是根据人寿的保额和保费计算现金价值, 不管保险公司如何包装, rider的部分应该都是消费类型的(即使保费被公司加入合同的列表中), 验证方法只需让经纪准备一份没有大病rider, 同样人寿保额的模拟合同对比就知道该rider是否有计入现金价值了。
关于保障部分, 65岁前的多倍赔付算目前的一个基本, 但昨天南大校友回归讲座上一位南大教授在分享目前他参与政府提高退休年龄项目提到, 退休和反聘年龄到67岁已不是秘密, 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 不久的将来到70岁也是可推测出的。所以除了你要求的65岁前多倍, 可适当关注下今年新推出的3家能多倍赔付超过70岁的人寿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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