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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控方,应该坐个 11-12 年牢。
城市丰收教会创会牧师康希被判八年监禁,黄玉音被判坐牢五年。
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今天下午3时许,对断断续续审理了两年半的城市丰收教会一案做出判决。
牧师陈一平(43岁)被判五年半。
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55岁)被判六年。
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38岁)被判五年。林岭恒(47岁)被判三年。陈绍云(39岁)被判21个月。
城市丰收案六名被告将在明年1月11日起开始服刑
施奇恩说,康希是城市丰收教会的精神领袖,也是案件中的跨界项目的主导者,因此是被告中罪责最重的。
他也指出,刑罚须达到一定的阻吓作用,但也不能过重。此外,被告没有将钱款用于个人利益,也没有给教会造成损失,这也是判刑考量。
六名被告各面对三至十项控状,上月21日被判全部罪名成立。控方促请法官判康希、陈一平、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和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各11至12年监禁。对于财务经理陈绍云和时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控方则促请法官分别判五至六年,以及八至九年。
牧师康希等被告的代表律师今早陈词时指出,本案虽然涉及金额巨大,但不应只因此而加重刑罚,并吁请法官减轻判刑。康希和陈一平的代表律师也呈堂大量信徒和当事人亲友等人的求情信,当中多人感念两位牧师对他们的恩德,请求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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