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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6 08:32:42|来自: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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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0922 发表于 5-1-2016 22:21
呵呵,全家都公民是吧?但亲的这几条回帖看上去还是有明显的外迁过去的赶脚。如果感觉是错的请亲用你的高 ...
时代不同!在我们读书的年代,PR还是一毕业有工作就有,我们不是自费留学的,更没有妈妈陪读!当时读书MOE有发零用钱的。早期陪读妈妈的名声就不想再说了(我不想去伤害任何人,如果是早期来的都知道大概,这里就先say sorry,我不是故意的)所以说没有一定资产就不要来!不然,孩子受的苦,母亲受到的歧视,将来没有任何回报的话,一辈子都不能抚平的。除非家里非常富有,过来拿钱混身份的,家里在北上广深的,真的就没必要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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