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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本人拿到新加坡公民后,没多久就因为工作原因就回到国内了,在国内拿就业证,每年申请国内的居留许可至今已经六七年了,这几年新加坡的CPF和所得税都没有缴。结婚后老婆已经怀孕(老婆从来没有去过新加坡),我想请教下:1. 我的小孩在国内出生后有资格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吗?(先拿国内户口,再向新加坡申请的那个儿童双国籍的流程)我多年未缴CPF和所得税会不会对这件事有任何影响?
2. 我可以担保老婆申请LTVP吗?
之前从来没有想过我多年不在新加坡工作对家人的影响,只是想当然的以为出于人道主义一定很容易给家人申请,今天看了一下ICA申请LTVP的eligibility, 居然只有SPR担保配偶,没有SC担保配偶的选项,我晕。
各位朋友中有我这种类似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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