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国际偷车集团首脑因涉嫌将新加坡设为贼赃转售点,一共从马国走私172辆总值700万元的汽车后,再出口到阿联酋和肯尼亚等国,被判坐牢7年半。被告上诉要求法官减刑,但上诉遭驳回。
据《南洋商报》报道,51岁的被告杨阿海有“罗宾海”的外号,相信涉及马国七到八成的偷车案。他自2007年起,被列入国际刑警“红色通缉名单”,并于2014年5月在新加坡落网。
被告一共面对173项控状,其中172项指他脱售贼赃,另一项指他使用假护照。被告被判坐牢7年半,但今早上诉,要求法官减刑。代表律师指出,由于被告没有案底,而且将马来西亚偷来的车运来新加坡,并没有导致新加坡人损失,不涉及公共利益,因此要求法官将判刑减轻至72个月。
右上角小图为被告“杨阿海”
不过,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指被告之所以没有案底是因为他潜逃多年,加上他的干案手法属于集团性质,因此驳回上诉。
据报道,被告最先是在2007年4月至8月间,经营一个走私失窃车的犯罪集团。集团随后将偷来的汽车运入新加坡,再转售到阿联酋和肯尼亚。不过,这个集团在2008年年底便被警方捣毁。
被告在2008年再成立第二个走私偷车集团,将车子出口到塞浦路斯(Cyprus)。该集团在2009年遭捣毁。
被告最后一次设立第三个走私偷车集团是在2013年9月,这次是将失窃车转售到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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