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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基本情况:
08年拿的PR, 到现在快8年了。。。
之前在新加坡开店, 2010年回国发展,挂职在自己注册的贸易公司里, 每个月都有定时缴CPF,工资订在(3500)。
但人长期在国内做生意, 基本每年会回新加坡一到两次,每次大概一个礼拜。
13年续了一次PR, 只给一年的观察期。14年又续了一次, 这回给了5年的PR
去年在国内结婚,然后宝宝出生。 考虑到小孩的因素, 想申请SC, 给宝宝多一个选择的机会。
宝宝出生后, 在网上e-sc 申请的, 预约在3月份。
申请的时候,宝宝刚刚出生,还没有登记名字跟出生证明,且在新加坡也没有登记过结婚, 只是在国内注册了。
所以申请表上 填了未婚, 也没有填宝宝的资料。
3月面试要交材料了, 不知道我要不要把老婆跟宝宝的资料补上,还是以目前单身的名义继续流程,
听朋友说, 以家庭名义申请SC会比较容易,像我这样的情况呢,个人单身名义申请还是 修改申请表以家庭名义申请?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或者专业的中介机构能帮忙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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