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_用心聆听_ 于 23-2-2016 17:33 编辑
对,抓紧去办新护照吧。
参考大使馆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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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护照换发须知 一、办理条件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距离到期日一年以内)。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签证页少于三页)。 (三)护照有效期过期的(非正常换)。 二、所需材料 持照人须亲自来使馆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如实逐项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张。(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 (二)6个月内纸质近照2张及同版数字照片(目前只接受使馆现场拍取的照片及光盘)。 (三)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资料页、延期及加注页(无内容则不需复印)]。请注意,申办护照期间,旧照需留在使馆,不能继续使用。 (四)有效新加坡长期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 须提供RE-ENTRY PERMIT)。 (五)护照过期的,须填写护照过期说明(持PR者,还须提交新加坡移民厅出具的未加入新加坡国籍的证明)。 (六)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请注意:根据最新通知,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补发、换发,以及办理旅行证等手续,必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请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或法定监护权证明)、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持PR者,需提供RE-ENTRY PERMIT),同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声明书可在本网站下载)。 如父母(或两个以上法定监护人)有一方不能陪同,须提供未陪同一方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为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请注意,委托书内容不准确的不能受理)。 由于未成年人监护权情况复杂,以上说明不尽之处,请向接案工作人员咨询。 (七)已获新加坡PR的21周岁以下申请人请注意:请额外提交新加坡移民厅开具的未获新加坡国籍的证明,或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未加入新加坡国籍:1)本人出生公证书或新加坡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新加坡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持新加坡PR的,须提供有效的RE-ENTRY PERMIT;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长期居留证件的,则须提供父母清晰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持照人没有取得其他国籍的证明;父母离婚,还须提供小孩监护权归属证明和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还需提供死亡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证所需时间和费用 (一)由于护照需在海外制作,护照换发需10个工作日,不受理急件。 (二)费用:40新元。 (三)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取证,只接受NETS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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