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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neeze0830 于 13-4-2016 19:38 编辑
本人公民,老公PR ,家庭月收入8000 +家有一11个月宝宝。以前公婆拿5年LTVP , 今年过期后renew 申请成功,但当时因为家里有事公婆没能来新加坡办理手续,现在老公帮公婆重新申请LTVP ,被拒。
本人今年已经成功帮自己的父母申请了5年的LTVP ,现在宝宝还太小,自己的爸爸妈妈家里还有事,不能过来帮忙照顾。
现在情况是,我们找了红茂桥议员,给ICA写了信,前2天收到来信,让我这个新公民补交个人薪水单,6个月CPFcontribution,税单,写信说明谁是我孩子的main caregiver .我今天教了这些资料,因为公婆89天要过期了,officer 又好心的给了我们一个月短期我想问
1)因为公婆已经延期一个月了,还能再延期一个月嘛,因为officer 讲我们要等LTVP结果至少要一个月,可一个月后还能再延期短期签证嘛?因为在等结果 目前护照本上盖的那个戳没有final 字眼
2)婆婆的multiple journey visa valid till 28/12/2016 是说她可以随时都可以初入新加坡嘛,如果婆婆短期签证到期让她去趟马来西亚可以当天再回来嘛3)现在是不是我在sponsor 公婆?
新手妈妈谢谢各位的解答。
我会继续update ,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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