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拥有新加坡和新西兰双重国籍的青年,希望申请延缓服役,直至21岁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新加坡公民权为止。不过外交部已通知新西兰当局,即便青年日后申请放弃新加坡国籍,其履行国民服役的义务不变,外交部也劝告青年尽早回国解决问题。
外交部日前书面答复武吉巴督区议员王金发的国会询问时说,允许久居国外的公民不服役是不公平的。 在新加坡出生的青年史密斯(Brandon Smith),母亲是新加坡人、父亲是新西兰人。8岁时就搬到新西兰长住的他,屡次申请延缓服役不果。据新西兰媒体报道,19岁的史密斯觉得自己不谙华语,回新加坡服役的话难以融入,是个“没有意义的事”。
外交部在书面答复中指出,他们已向新西兰外交及贸易部说明所有满18岁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必须服役,既然青年是新加坡公民,就必须履行国民服役义务。“即便他在成年后申请放弃公民权,他还是必须为抵触国民服役征召法令(Enlistment Act)负责。他应尽快回来新加坡解决问题。”
外交部也说,新加坡遵守全民服役的原则,“只因为公民住在国外就能逃役,这是不公平的”。
根据法令,以欺诈方式获得,或企图获得当局延迟或免除国民服役,以及任何有意图要以非法方式逃避国民服役义务,或提供错误和有误导性资料给当局的人,可被判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高庭上月应控方上诉,将一名逃役六年的男子的4500元罚款改为一个半月监禁。该男子15岁时前往澳大利亚求学,2013年已23岁时才回国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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