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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会三读通过公积金(修正)法案,其中一项调整是修改家庭保障计划(Home Protection Scheme,简称HPS)和家属保障计划(Dependants’ Protection Scheme,简称DPS)中对“永久伤残”(incapacity)的定义,将保障范围扩大,未来身患绝症者或终身残障者即便还在工作,也能获得赔偿。
据悉,目前HPS为投保会员和家属提供保障,在会员逝世或永久伤残时,无须偿还剩余的组屋贷款,家属也不会因此失去住所。DPS则在未满60岁的会员永久伤残或过世时,为会员及其家属提供一定的财务保障。
除此之外,投保HPS会员的普通户头存款若不足,今后除了可动用配偶的普通户头存款外,也可动用孩子、父母或兄弟姐妹等其他共同屋主(co-owner)的普通户头存款支付HPS保费。
公积金(修正)法案通过后,公积金咨询团去年2月公布的第一阶段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议也能更有效地实施。例如,年满55岁的会员只要户头中的存款达到基本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要求,就能把多出来的公积金存款转入配偶户头。
此外,会员无须在年满55岁时参与评估,看是否能加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他们也不用在这个年龄选择入息计划配套,而是可等到可领取入息的年龄(Payout Eligibility Age)时再这么做。
同时,法令修正之后,医疗机构和合格保险公司在动用公积金会员的保健储蓄款项时,也须更加谨慎。若错误扣除,或未经允许动用相关存款,以及未遵守公积金局的审计要求,将面对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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