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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拿的EP,准备换工作。新公司A的HR给了口头offer,催我答应薪酬后去帮我申请IPA。这两天如果不答应就取消offer了 :(
然后我现在还在等另一个前上司的offer(他现在公司B),有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大约两周时间回复我。我真不是三心二意的人,但公司A对员工的态度让人比较难受,而且先不给纸版offer,还在最近电话中告诉我 他们把我工资又调低了一些 并催我赶快同意。所以我比较偏好公司B。
现在为了能留在新加坡和我家人待在一起,我想先接受公司A的条件,然后有两个问题:
1. 公司A向MOM申请IPA时需要提供正式offer吗?还是说MOM不需要employee的签字就可以给出IPA
2. 过几天拿到公司A的IPA后,还没有割掉旧的EP卡(一个月notice)。这时如果公司B要我去了,然后申请IPA。。。MOM会怎么个流程呢,是给出新的IPA顶替掉公司A的IPA吗?或是给出两个IPA,或是因为总找工作而干脆拒绝我的EP申请?最近政策对外国人紧,好害怕
希望帮我参谋一下,非常感谢大家!/b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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