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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4月8日AIP,但主申请人在国外,所以无法回去马上三步曲后两步。查看CSS最近时间为5月3日,本人要5月21日才能返回新加坡,而下一次CSS时间为6月7日。
我们家有一个特殊情况是:二宝7月7日预产期,我们想在孩子出世前完成公民注册,所以6月7日CSS的话,时间貌似有些紧张。
想请教诸位大神:是否公民注册后领取了护照,就被承认为公民?可以享受公民的待遇(如四个月产假及红包等)。如果人在国外,可否可向ICA申请豁免三部曲的后两步(估计有点天方夜潭,只是请教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比较妥当。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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