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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申明?就是怕读错了政策,现在搜索有关华文的网站,输入华人回国探亲24小时,都是重磅、拘留... ...纯粹瞎胡搞!现在的消息都怎么说,“所有海外华人(已入籍者)回国住在亲戚朋友家或自己家必须24小时之内登记,否则将被拘留并罚款!”还用人民网的截图,搞得人心惶惶的!其实没有标题那么劲爆!人民网也要看清楚,上面是广西频道!
关键要看这张照片,关键句是“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后面都被贪WU了,看看现在的消息吓死人了!不知道的,还以后搞人权分裂类!
昨天废了好大劲找政策,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给找到了。原文是这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丶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这次看清楚是“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而且是情节严重滴。
简单说,住旅店没事,有人给你报备!另外什么叫情节严重?就是你住亲戚家,超过24小时了,当地警方依法给予了警告,罚款的问题也不是绝对的,但是警察给了警告让你去登记,你还不登记,这就属于情节严重,那么到这个阶段才是拘留罚款不手软!
其实出入境登记的事根本就不陌生,出入境登记对于经常天南海北跑的小伙伴来说,就和一日三餐一样稀松平常,属于常识性问题。这对于自己其实也是一种保护,毕竟现在回国你是外宾了,待遇肯定就不一样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听话一定要听全!另外再普及一下知识面,如果你是港澳同胞、台湾居民住在亲友家的,如果亲友家是农村的,可以延长到在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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