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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16 13:02:38|来自: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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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bcxyz012 于 26-7-2016 14:19 编辑
tonytao1966 发表于 26-7-2016 12:25
很多的坏人就是利用了这个所谓的隐私权,隐私权不是让你胡作非为的,而且,论坛毕竟是机器,一个睿智的人打 ...
你还是太从自己立场考虑问题了。首先把自己定位为好人,把对方定位为坏人。在你是理所当然,在别人就是主观主义。或许这个托尼确实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想要报复他。问题是论坛没办法判断真伪,网络既没有权力泄漏人家隐私,也不应当是打击别人的工具。
否则,任何人与别人发生矛盾,都可以在发泄之余,把人家隐私公布出来,批倒批臭。你能这么干,对方也能。这和文革互贴大字报,互扣帽子有什么两样?
你说的如何从技术层面躲开版规,躲开法律问题,我看行,你大可以那么做。我要告诉你的是,那是自欺欺人。在相册里贴照片秀恩爱,原本也应该是两个人都同意。你偏要移花接木,玩乾坤大挪移。他告不告你,那是他个人的事。
顺便回答你前面的问题,你问我见过大字报小字报没。我可以在这负责任地告诉你,作为亲身经历过文革时代的人,我不但见过,还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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