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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1】水烟大哥告别新加坡了,香烟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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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6 11:57:10|来自:新西兰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加坡圈 于 2-8-2016 11:57 编辑

明年8月1日起,香烟等烟草产品不能在零售处公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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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卫生部和卫生科学局昨天发出联合文告说,国会今年3月三读通过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修正)法案,新法令将在明年8月正式生效,零售商有12个月的时间调适。

法令生效后,零售商须把烟草产品放在店内一个不透明的闭合式储藏空间内。当顾客询问价格时,零售商才可出示一份仅以任何一种官方语文印制,但没有图片的价目表。

法令希望减少烟草产品广告效应对非吸烟者,特别是年轻人的影响,同时协助正在戒烟的吸烟者戒烟,避免因一时冲动买烟。

目前针对烟草产品的广告禁令将扩大,以涵盖电子烟和类似产品的广告宣传。
设计与传统香烟相似的电子烟现已被禁,但在修正法案下,电子烟的禁令范围会扩大至新种类的电子烟。这些产品的零件也将被禁,以防人们分批进口零件后,组装成烟具。新种类的电子烟外表可能与香烟或烟草产品不一样,但依旧能用于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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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加坡卫生部去年6月宣布分阶段实施新款烟草产品的禁令,第一阶段禁售尚未在新加坡面市的烟草产品,如无烟雪茄及无烟香烟等,从去年12月15日起已实行。第二阶段涉及已在新加坡市场上售卖的新款烟草产品则会在下个月1日起推行。

这些产品包括粉状鼻烟或潮湿状口服烟草产品等。

文告也提醒,烟草入口商和零售商的执照持有者下个月开始,不能再入口、批发和出售水烟。

违反新款烟草产品或水烟禁令者可面对罚款最高一万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面对罚款最多两万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以下是新法令之后,正确的买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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