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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这个词非常熟悉!简单理解就是扰乱他人,使之不得安宁,甚至奔溃。现在经常谈到较多的有性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而在新加坡,骚扰是被写进法令里面的,要是别人对你不厌其烦,把你告了,面对的可能就是罚钱、坐牢,还有新加坡的镇国之宝——鞭刑!肝颤吧!
关于防狼!
由于新加坡一年四季如夏,美女们每天穿的都是引诱色狼犯罪的装扮!特别是公交、地铁又特别普遍,在拥挤中,性骚扰行为频频发生,令一些女士防不胜防,所以防“狼”一直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话题!
所以,一些奇葩也就悄然诞生了!比如新加坡一名女大学生发明了一件“防狼背心”——“刺你滚”,即在多片胶片上钉上一支支有弹性的长钉,再将胶片黏起来就完成可这款犹如刺猬般的背心。穿上这件“刺你滚”搭乘地铁,那明晃晃的尖刺,别说色狼就是普通乘客也都纷纷避让。
关于惩戒!
而在法令上,性骚扰估计还会换来鞭刑!也是前两年的事儿,一名中国男子在新加坡性骚扰3名女性被判9鞭鞭刑。事情发生在一家电梯里,这位中国小哥精虫上脑,在电梯里“袭击”了3名女性的胸部和下体敏感部位。
在整个过程中,受害人被推搡倒地并不停地大叫,但小哥继续实施性骚扰行为。当电梯到达6层时,小哥从电梯中跑了出去,后来被警方给抓个正着,最终被判处4年半监禁外加9鞭的鞭刑。
关于法令!
新加坡在2014年11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了《防止骚扰法》,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法令。
受害者可以提出:
①推事投诉
②申请保护令
③不得刊登庭令
④要求金钱赔偿
等方式以制止骚扰。
防止骚扰法生效后的约20个月里,国家法院收到1233起推事投诉和222起保护令申请。换言之,平均每个月有将近60起推事投诉和11起保护令申请,寻求防止骚扰法的保护。当任何人认为他们是某项罪行的受害者而要讨回公道时,可提出推事投诉。抵触防止骚扰法的被告可被罚款或坐牢或两者兼施。
法令涵盖的面也非常广泛:
性骚扰、盯梢(例如反复向某人发电邮谈论后者的身体,或是在对方不悦时仍反复送花,或是多次向他人传看某人照片)、欺凌和不实信息的传播等行为,不管它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或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出现,也不论骚扰来自本地或国外,受害者都能诉诸防止骚扰法(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
第一例骚扰被判坐牢!
谁是骚扰被判坐牢的奠基人呢?
照片小狮是找不到了,简单说说这个事儿吧!
一个26岁的小哥因为求爱不遂,恼羞成怒,竟然开始对该女生,也是他曾经心目中的女神,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疯狂的骚扰,跟踪她甚至强逼她传送30张裸照。而后来,这位小哥堪称变态,竟把女孩的裸照印成传单,拿到女生的住家附近张贴,也上载到她学校的学生俱乐部的面簿网页。他成为防止骚扰法令生效以来,首名抵触非法盯梢条文而被治罪的被告,今年6月中被判入狱一年。
关于保护令!
这次新加坡国家法院还接获222起保护令的申请。
该如何申请呢?
小狮告诉你,很简单,找个律师就OK了!
用一个案例,让你更了解:
一位美的骨子里的美女,每天使用电梯时都必须经过邻居的家门,对方莫名其妙对他粗言秽语或阻挡他的去路。尽管报案多次,邻居依旧行为不改,迫使警察主动把电梯电眼的录像交给美女,并建议她申请保护令。之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法庭发出保护令后,美女终于能享有安宁。
就上述推事投诉和保护令的数据,或许是公众对防止骚扰法更有意识,觉得不必再像从前那样哑忍,如今有解决的方法。
关于不得刊登庭令!
在法令生效后的20个月里,还收到九起不得刊登庭令的申请。
其中一起是政府要求英文时评网站“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不许继续刊登科技公司MobileStats Technologies创办人之一陈崇铭医生指国防部侵权的言论。
国家法院应政府申请,发出不得刊登庭令。然而,高庭审理TOC上诉时,推翻国家法院的裁决,撤销庭令。高庭司法委员指出,个人或公司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才有援引防止骚扰法的法律权利。而且,TOC呈现陈崇铭医生与国防部双方的立场,在陈崇铭的视频访问文章上链接国防部反驳指控的文告,让网民知道陈崇铭的言论未必真实。然而,总检察署已向最高法院上诉庭上诉,要求对这项新法令的解读,上诉定于下个月审理。
具体是个神马情况,小狮会继续跟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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