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今年37岁,已婚。国内Engineer本科(学士学位)。工作已有16年,2012年一个人来新,EP。老婆和儿子在上海。老婆上海上班,10000人民币/月。 2014年一个人申请PR,年薪在180K(基本工资11000/月,薪水没有变过),10个月后reject。过了5个月appeal。在这个5个月里,拿到了SP(SingaporePoly)的parttime diploma(读了1年),拿了老板(Director)的推荐信, 拿了加薪证明(年薪210K,基本工资12500/月)。3个月后悲剧。估计主要原因是自己出差太多,每个月3-5次东南亚飞。而且基本上没有参加过本地的活动。 目前情况:老婆和儿子还在上海,儿子刚读小一(计划是拿了PR后老婆儿子再过来)。本人刚换工作(年薪210K,基本工资15000/月)。开始每周末两天都去图书馆义工共10小时。周一到周四有两个晚上去义工帮助有mentalissue的小孩。周五晚上做freetuition program给读P3的小孩。每个月捐款150,tax会体现出来。同时还加入了很多的组织成为会员,NTUC卡,Passion卡,RedCross,blooddonation,bone marrow donation入库,本地保险,等等。明年一月份开始NUS的parttime课程。 打算明年第二次申请PR,现在问题来了: 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申请?我一个人?我带老婆和儿子?我只带儿子? 另外,义工的话是不是一定要拿到所参加组织的证明书来证明自己的确参加了,否则ICA是不管的? (我承认自己目的性很强,但是同时能做很多善事,并且融入社会,也觉得很高兴。) 希望大家就事论事,给点实质性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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