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拥有药剂师资格的药房老板,在两年内非法售卖245万2800毫升含有可待因的咳嗽药水,赚取20多万元利润。 昨天被判坐牢八个月又三个星期,成为新加坡首名非法售卖咳嗽药水被治罪的药剂师。
嘉思雯达·柯尔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是药剂师,却违法售卖咳嗽药水,从中牟利,这是严重的罪行。 更甚的是,被告应该清楚咳嗽药水会被嗜毒者滥用,却还是随便卖给人,罪行更严重。 法官说,被告是在一段长时间内犯案,涉及咳嗽药水的数量很大,而且是有预谋犯案,刑罚必须反映其严重性。
被告巫达明(58岁)是新加坡药剂师理事会的注册会员,他在武吉知马大厦经营“Community Pharmacy”药房。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2013年5月7日到去年4月23日间犯案,他一天售卖3到12瓶咳嗽药水,每瓶容量为120毫升。 被告在售卖咳嗽药水给顾客时,并未按照规定记下顾客身份资料。 被告非法售卖245万2800毫升,即2万零440瓶咳嗽药水,赚取的利润介于24万4529元和28万5409元。 被告以每瓶18元到20元的价格售卖咳嗽药水,每瓶赚11元4角5分。他通过合法和非法售卖咳嗽药水,每月赚取1万元到1万2000元。 调查显示,被告在约10年前便已开始进行这门非法生意。
卫生科学局是在发现药房大量订购咳嗽药水后,去年3月26日展开调查。 卫生科学局人员上门调查,并审查配药记录。他们发现六箱咳嗽药水。被告谎称供应商将提高价格,因此趁未起价时多进货。 该局人员也进行监视行动。他们在4月23日监视药房时截查一名男子莫哈末(42岁),发现对方以280元购买14瓶咳嗽药水,每瓶容量是120毫升。 根据条例,被告不能卖超过两瓶咳嗽药水给同一名顾客,即240毫升。
长期服用这类咳嗽药水 可产生幻觉等症状
之后,卫生科学局人员进入药房调查,被告见事迹败露,只好承认在顾客记录造假,记录14个假名,未记录莫哈末的名字。 被告伪造顾客资料,希望能卖出更多瓶药水,同时避免被当局查到。药房的顾客记录约90%是假的。 若长期服用含有可待因的咳嗽药水,可能产生依赖性和其他副作用如感觉恶心、呕吐、便秘和精神混乱等。 过量服用这类咳嗽药水,可令服用者产生幻觉、心跳和呼吸放缓。 被告日前承认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资料、未记录顾客资料及售卖超过法律规定的240毫升咳嗽药水等四项控状。 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已知错,愿意接受责任,他也因为自己的行为使这个行业蒙羞而感到惭愧。(人名译音) 被告非法售卖245万2800毫升,即2万零440瓶咳嗽药水,赚取的利润介于24万4529元和28万5409元。被告伪造顾客资料,希望能卖出更多瓶药水,同时避免被当局查到。药房的顾客记录约90%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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