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个月前选了个EA 旧房, 快到1ST APPOINTMENT 的时候, HDB 来了封信说, 这个屋子缺少一些COURT ORDER文件,不能成交. 那时除开我们花的精力和时间, 我们已经付了5000定金, 还交了估价费申请费等(后来5000块卖家退给我们了). 后来我跟UOB BANKER说了这事, 也说我们如果再找到好单位, 我们会再跟她贷款. 这女人竟然说要收我们2000多的罚款. 也怪我们当时签合约时没读那些条款, 她那个晚上说她加班饭都没吃, 我们当时就想快快签完让她去吃饭. 她也只字没提过如果取消有罚款的事(我们跟她不熟, 是一个中介介绍给我们的).
这里, 想请问有没有遇到这样倒霉事的朋友? 该认罚这2000多吗? 怎么办才好?
十分感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