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新加坡男子涉嫌在台湾旅游期间,在租住的公寓单位性侵两名台湾女子,离境前在捷运站被台北警方逮捕,目前三人被还押,一人获准保释。 这起案件发生于11日晚间至隔天凌晨,地点是台北市民权西路一间公寓。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陈锡柱表示,四名涉案的新加坡男子都是23岁的华族学生。 根据台媒报道,四人上周陆续抵达台湾,共同入住一间出租公寓,相信他们是在夜店认识了两名台湾女子,并通过手机软件邀请两人到公寓单位“参观”。 出租公寓周边环境 11日晚上,六人在屋内饮酒狂欢,两名女子醉倒,其中一男涉嫌将一女带入房内性侵,另外三男涉嫌轮奸另外一女。两女皆因酒醉无从反抗,直到隔早清醒后才惊觉遭性侵,哭着跑到警署报案。 案发附近一名住户受访时说,当天早上看到一名女子蹲在电单车旁哭泣,并拿出手机打电话,之后有一男子出现给予安慰。 警方接报后赶往事发单位,发现人去楼空,于是联系屋主夫妇,掌握了四名嫌犯的身份。据知,该单位属于一对新加坡夫妇,两人认识四名嫌犯。 警方之后通报航警局境管,再根据电眼画面追查,两小时后在台北捷运西门站逮捕四人。四人当时提着行李,原本计划乘搭当天下午4时的班机返新。 警方之后以“妨害性自主”罪名将四人移送至士林地检署侦办。四人在押送途中被当地媒体追问,但个个都低头不语,闪避记者镜头。
本报记者也通过士林地检署了解到,四名嫌犯分别姓“ONG”、“TAN”、“LAU”、“LIM”,前三人目前被还押,“LIM”姓男子则以1万5000元新台币(约681新元)获准保释在外。据了解,他获准保释,是因为与他发生关系的女子不打算提告。
据报道,四名嫌犯都否认性侵,辩称与女生情投意合,未料对方酒醒后会翻脸,为此“觉得很后悔”。 不过,警方觉得案情不单纯,认为四人有逃亡、串证、灭证的风险,决定还押其中三人。根据台湾法律,还押者可被关长达两个月,地检署也可视侦办进度,再向法院申请继续还押。 另据《自由时报》报道,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代表今天原本有意探望三名嫌犯,但基于法院裁定禁见而无法这么做。士林地检署表示,将由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衡量,再行决定。 根据台湾刑法,四人如果性侵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介于三年至10年。
哎,小编无语了,“新加坡男生“由此多了一个“性侵台妹”的标签,这样真的好吗?刀郎那首歌忽然在耳边响起……那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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