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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今天去张江“综合行政中心”办点事情, 收到一份“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宣传手册" , 翻了翻,顺便咨询了一下, 我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阿。 晴天霹雳阿。
http://www.tax.org.cn/disphynews-hynews-6608250.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规范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所称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本人EP , 中国国籍, 相信同我的情况相同的所有在新工作的, 持有中国护照的朋友,都面临一样的问题, 年收入高入12 万人民币, 那么, 如果需要缴税? 怎么办, 我已经在新加坡缴纳过个人所得税了。
请高人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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