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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0】这些年,新加坡求爱不遂酿成悲剧的案件,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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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7 15:44: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2月20日上午8时30分,一名求爱不成的男子涉嫌挥刀砍伤一名护理系女学生,导致女子毁容。这起案件发生在裕廊西42街一座组屋楼下。被告瓦拉达拉詹(Varadharajan Mahadevan,33岁)面对一项企图谋杀罪,案件今天在高庭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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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女子案发时20岁,是一名理工学院护理系学生,她目前23岁。来自印度的瓦拉达拉詹则在一家医院当医疗助理,女子是在同家医院实习时认识对方。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瓦拉达拉詹对女子非常着迷,女子起先也对他友善。虽然女子只把瓦拉达拉詹当朋友,拒绝与他交往,但瓦拉达拉詹不肯放弃至少两次到女子家提亲。
事发前一天瓦拉达拉詹上门提亲被拒后变得爆粗,最终被警员劝离。他离开后找来一把刀,接着再回到女子住家楼下埋伏,直到案发当天早上用刀砍伤女子。
女子的右颈有一道长达10公分的伤痕,背部和腹部等都遭刺伤。
其实这些年,新加坡因爱成恨,因求爱不遂而酿成的悲剧还真不少。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低智商男求爱不遂恐吓女郎反被揭发抢钱计划遭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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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原本要持刀抢劫钱币兑换商女职员,幸好他的计划被揭发,及时被逮捕。
27岁低智商男求爱不遂,恼羞成怒,发多则简讯恐吓女郎,反被女郎揭发他要持刀抢钱币兑换商女职员,警方到场埋伏,果然捉到他。
被告黄忠冠(27岁,无业)面对6项控状,控方以其中四项提控,其中包括蓄意伤人和刑事恐吓。
据了解,被告认识一名29岁女郎,希望对方能做他的女朋友,但遭拒绝。被告从去年1月23日起,就不断拨电和发恐吓简讯给女郎,包括:「叫流氓把你头砍断」、「放炸弹在你家」、「把你砍断丢进加冷河」、「我家裡有两支枪」等等。
他也在简讯中示爱,但称对方每次见他都对他大喊。
女郎报警求助,同时向警方揭发,被告曾向她透露要持刀打抢兀兰兑换商女职员。警方接获消息后,派警员到该处巡逻,被告果然在当天下午2时30分出现,并等待机会行动,还没行动就被捕。
警员从被告的右袜搜出一把用报纸包住的13公分刀子,带他回警署协助调查。
根据代表律师,被告IQ只有63,从小就有轻微低智商。被告也患有多动症,很容易就打架。代表律师求情时透露,被告的家族有精神病病史。他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则因糖尿病而可能得截肢。被告案底累累,自2011年就多次犯案,罪行都是和暴力行为和恐吓言行举止有关。法官判他坐牢12个月。由于被告抵触减免令,法官也判他坐牢多22天,他还对警方飚粗话。
12岁向14岁求爱不遂.4少年装神弄鬼性侵2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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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生向14岁女生求爱不遂,竟演变成4男生装神弄鬼扮“阎王”、“小鬼”上身,性侵和强奸2女生的骇人案件。
其中扮演“阎王”的男生(案发时14岁,目前近19岁),今天被判进青年改造所。
青年改造所的囚禁期一般介于18个月至3年,视被告表现而定。判进改造所法官指出,虽然被告的罪行严重,但考虑到年龄还小,判监禁和鞭刑太重。考虑到公众利益,决定判进改造所。
这起案件,是因有人在2008年8月13日,举报有2女生在组屋楼梯口嗅吸强力胶而揭发。
原来警察赶往现场时,没发现有强力胶,而是2女生情绪失控,哭诉遭性侵。被告等的罪行因此揭发。
调查显示,2受害女生和被告及另3个男生,都是好友,常在放学后一起吃饭才回家。
2008年初,涉案男生当中年纪最轻的一人(12岁),向其中一个受害女生求爱被拒后,向被告等诉苦。
其中一名14岁男生,因常见乩童表演神灵上身,就向被告等提议,4人一起扮演“阎王”和“小鬼”上身,镇慑住女生,逼她们乖乖就范。
从2008年2月到4月间,被告等装神弄鬼性侵2名女生,包括挤捏胸部、KJ、指插私处,甚至强奸;共面对11项罪状。
控方指出,被告在2008年2月与3月间,一有性冲动,就把一名女生叫出来,把她带到僻静组屋楼梯口,假装自己受神灵或“阎王”上身,恐吓女生和他发生关系,要不她和她的家人朋友都会被神灵或“阎王”惩罚。女生因为害怕,只得屈服。
被告完事后还装模作样的大力背撞墙壁昏过去;过几分钟后“醒来”,还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问发生了什么事。
23岁后生痴缠42岁离异女子 求爱不遂杀“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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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他,痴恋70后的她,不顾年龄阻隔疯狂展开追求,还一度以死相逼对方就范。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时日后,女方最终还是将他拒绝,为躲避他的纠缠不愿相见。绝望下,他撬锁潜入女方家中,写下血书“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之后将女方残忍杀害。
2009年9月,20岁的广东揭阳男子张伟通过QQ认识了年近40岁的林红。自此3年多时间,两人在网上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但谁都没有提出要在线下见面。2012年下半年,23岁的张伟从老家只身一人来到广州工作。通过之前聊天,他知道林红早已离异,也是独自一人在广州打拼生活。
几次约见后,张伟便对林红心生爱慕,随之对她展开了猛烈追求。但据林红好友的证言显示,林红只是把张伟当弟弟来看待。林红也曾和家人提起过张伟,说通过QQ认识了一个小男孩,因为小男孩母亲早逝,父亲再娶后和继母关系不好,工作后一直极少回家,林红出于同情心和这个小男孩成为了朋友。
依据张伟的手机短信内容显示,2013年5月~8月初,他经常去林红家,且短信中言语表现出他对林红极为爱慕,而且十分关心林红的日常起居生活。然而,林红在短信里并没有直接表达出她对张伟的情感,而张伟也明白林红对自己的态度,常在短信中留言:“不想我们渐行渐远…但您对我的态度,让我觉得您在不断疏远我,我做错什么了?”
2013年8月13日,正是当年的七夕日。深夜,张伟的朋友接到林红打来的电话,要求他将张伟接走。原来,因为林红拒绝与张伟继续来往,加上张伟怀疑林红有其他男人,伤心之下,他竟然吵着要跳楼自杀。之后,朋友将张伟接走,看他精神有点异常便带他去医院开了点药。其间,张伟一直嚷着要去林红家。可到了林红家门口,对方死活不开门,张伟又不肯离开,双方僵持不下,张伟突然跑上顶楼天台,爬出护栏大叫:“我要跳楼!”还要林红赶紧上来见他。但林红一直都没上来。后来,小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来了,几人合力将张伟劝了下来。
为了躲避张伟的纠缠,林红跟随朋友到外地游玩。张伟得知后大为恼火,趁机潜入林红家,他请来锁匠谎称自己忘记带钥匙开不了房门。之后几日,张伟就住在林红家中。
2013年8月17日中午,林红从外地旅游回来,发现张伟竟然在家中。之后,两人发生争执。因林红事先约了朋友晚上一起吃饭,在林红回家后,朋友与她通话中发现林红可能有危险,遂打电话报警。
警方第一时间通知辅警协助处理。辅警赶到现场,在林红住所门外听到屋内有人痛苦呻吟。但张伟不肯开门,不断强调:“我家人马上就到,你们等一下”。待民警赶到后,张伟仍旧不想开门,民警说再不开门就撬门,张伟才将房门打开。此时,胸口被刺伤的林红正躺在沙发上。而林红住所的卫生间和房间中间的墙上有四行血字,分别写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等。
警方见状立马拨打了急救电话,在急救车上,张伟催促着医生赶紧救人,自己喃喃“我也不想活了”。之后,林红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林红身亡一事,张伟认为和自己无关。他辩解自己没有杀人,声称和林红是亲密恋人关系,案发时林红拿水果刀挥舞,他怕林红伤到自己就去夺刀,而林红摔倒在沙发上,后来,他上前去抢刀,在此过程中,他不小心摔倒压在林红身上,而林红手里拿的刀那一刻恰好朝着她自己,林红就这样刺伤了自己的胸部。张伟家人证言显示,张伟平时对人礼貌,没有暴力倾向,但有时会突然神志不清,但是马上就会恢复正常,因为家里孩子多,父母文化不高,所以一直没太在意张伟,没有提醒他治疗。而张伟同事则指出,张伟工作上很认真很仔细,平时没有发现他有自言自语,没有留意到他有发呆的情况。
经司法鉴定,张伟平时性格偏内向少语,未发现言行异常表现,社会功能正常。只是在案发前几天与林红发生矛盾,影响到情绪和睡眠,甚而扬言要跳楼自杀。案发当晚,因与林红争吵进而误伤人。案发后还催促医生抓紧抢救,他对案发过程基本忆述清楚,表示内疚后悔,说明张伟案发时意识清楚,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案发后,张伟在看守所初时不爱说话,之后逐渐表现正常。为此,张伟案发前的精神状态是对恋爱中遇到挫折的一种反应,案发时的精神状态符合“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诊断标准,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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