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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4岁阿林,独自带着四名儿女相依为命,十多年来居无定所。六年前,她终于存够钱和大儿子联名购买了四房式组屋,让孩子们有个稳定的家。
但以前它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说起来已经是20年的事情了!她和丈夫是奉子成婚,从两人结婚后,阿林就彻底回归家庭,而她的生活就变成了生孩子、养孩子,每天都被孩子束缚着,在她34岁那年发现了丈夫出轨,十几年的家庭妇女一时精神塌方。
后来,他们离婚了,房子和孩子阿林都带走!
出轨的丈夫带着小三一走了之!
但他们结婚时购买的组屋虽然转到她一人名下,但她还要供房,加上4个孩子的供养,当时月入2400元的她根本无法负担每个月千多元的房贷和四个孩子的生活费,因此最终忍痛把组屋卖掉。之后,因为相关条例和经济状况不允许,她十多年来时而寄人篱下,时而住在租赁组屋。
她后来存够钱,和大儿子联名购买了位于义顺的四房式预售组屋,两年前终于和子女迁入新组屋单位。她说:“以前住在租赁组屋时,不时有人打架,我很担心孩子安危。有了稳定的住所,我才有力气去专注做其他事情,例如工作。”
为了更加了解像阿林一样的单亲家长面临的住屋挑战,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早前针对相关课题进行了一项调查,过程中与55名单亲妈妈进行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有95%单亲妈妈在寻找组屋的过程中面对挑战,当中有48%在寻求议员协助后,仍无法找到可落脚的组屋。
原因就在于:申请租赁租屋的人每月住户总收入(total household gross income)不得超过1500元;刚卖掉自己名下组屋的人也不能在交易后的30个月内申请成为租赁组屋住户。
这里有必要加个小脑洞时刻!
因为很多人知道新加坡有组屋,但对组屋的政策了解甚少!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始于1960年,当时,新加坡刚刚从英殖民统治下脱离,成立自治机构,整个社会发展比较落后,政府财力有限,民众住房条件比较差。李光耀当时提出的口号是,要实现新加坡人“居者有其屋”。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政府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又放宽到3500新元。这基本上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够得到廉价的组屋。这一政策实施以来,新加坡政策在境内各地纷纷兴建组屋,民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本国人口组屋入住率,到90年代达到顶峰。
组屋的类型
一房式:客厅、饭厅和卧室为一体的组屋,现在大部分已经被拆除,俗称“一房半厅”。
二房式:一个客厅、一间卧室,现在只有少数地方还有这类组屋(如:加冷、黄埔、大巴窑)
三房式:一个客厅、两个卧室,是现在修建的最小单位。
四房式:一个客厅、三个卧室。
五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三个卧室的组屋。
六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四个卧室的组屋。1990年代修建的也叫“公寓式”。
双层公寓式:双层组屋单位,一般下层为客厅、饭厅、厨房和储藏室,上层为卧室。
而组屋只让新加坡公民购买,而永久居民则只可以在二手转卖市场上购入组屋。在组屋购入后,一般必须在屋主住满五年后才可转卖。另外规定一个完整的家庭只能同时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对单身人士购买组屋,也有相当多的限制。
一般来说,新加坡中低收入家庭4年至5年的收入之和,或者20年至30年可用于住房消费的公积金之和,就能够购买一套组屋。目前组屋的出售价格比市场价格低50%左右,98%的中低收入家庭都买得起公共组屋。由于低廉的价格,新加坡对组屋的政策定位是以自住为主,对居民购买组屋的次数有严格的限制。
首先,购买了组屋,就必须住,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牢狱之灾。
其次,新加坡政府对组屋的购买人资格、再上市及出租管理等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给投机者留下可乘之机。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购买新房子,旧组屋必须退出来,以防止投机多占;如果是未婚,还有年龄的限制;屋主在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5年内组屋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另外,业主出售购买时间不足1年的组屋,要缴纳高额的房产税。新加坡政府表示,任何人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翔实的资料,一旦发现虚报,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者兼施。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新加坡13年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政府将提高购屋津贴,确保月入1000元的家庭,负担得起两房式组屋;月入2000元家庭,买得起三房式组屋;月入4000元家庭,供得起四房式组屋。新政策将让新加坡人只用公积金就能支付房屋贷款,之后的收入可以存起来养老。
新加坡“4年薪水买套房”消息一出,立即便让无数网友为之倾倒,艳羡不已。其实,新加坡在世界住房界有口皆碑,住房甚至已经成为新加坡人分享国家进步果实、提升低收入者的重要途径,“4年薪水买套房”对国民而言早已不是什么难事,在一些地方就连毕业三年的大学生买房都是司空见惯。
不仅如此,为将住房政策落到实处,新加坡干脆还专门成立了隶属于国家发展部的“建屋发展局”,来负责组屋的建设与销售。该局是一个带有政府职能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其本质是社会公益性的,这就决定了在国家宏观政策上可以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且建造组屋资金也可以通过向政府举借低息贷款获得,从而确保组屋的公益性。
在至关重要的组屋价格上,由于建屋局不以赢利为目的,所以并不与市场挂钩,反而以公积金中的住房部分能“买得起”为标准设定,远远低于公寓和别墅价格,这就使得“4年薪水买套房”完全具备了可能性。并且,对于已经购买的组屋,新加坡还规定可以进入二手市场交易,年老时也可以大房换小房,增值部分可以补充个人公积金,完全尊重公民意愿。
由此可见,组屋实际上相当于新加坡政府提供给公民的一种福利。不过,这种福利的获取也不是无度的。为防止一些人过度攫取,新加坡政府对组屋的申购、使用和转售也设定了许多限制。最重要的有两点,首先就是购买组屋的资格只限于公民家庭,且家庭月收入要低于1万新元。其次,居民购买组屋后必须入住,一段时间内不得整套出租或出售。
此外,为避免外国人大量聚集并维持“新加坡特色”,新加坡政府14年初宣布组屋区出租给外国人的单位比例上限,新规定即日生效。
据报道,新加坡建屋局宣布,每个邻里整套组屋出租给外国人的单位,比例不能超过8%,而每一栋组屋的比例不能超过11%。推出此项新规定的用意在于“防止组屋区形成外国人聚落,确保组屋邻里继续保留新加坡特质”。不过,鉴于马来西亚人和新加坡人在文化历史上有相似性,能更好地融入本地生活,新条例不会影响马来西亚籍租户。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出租整套组屋,若只是将组屋内的其中一个房间出租,则不受限制。按照规定,已获批准出租整个单位的屋主,暂时不受非公民租户顶限影响。一旦现有的获批准期限到期,屋主再申请出租时,就得遵守配额限制。
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万余套“组屋”,目前约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组屋”中,其中绝大部分人是自有产权,组屋被称作为新加坡的“经济适用房”。根据新加坡政府统计,全新加坡出租给外国人的组屋,占全部组屋的平均比例约4%,不过有些组屋区的比例达到9%,有的还达到18%。
这并非新加坡政府第一次针对外国人推出限制租屋的政策,15年3月时,新加坡国家发展部表示为了避免外国人聚集,外国人租组屋的年限从最长3年减少到1年半。因为享受政府补贴,组屋的价格远低于市价,这是吸引外国移民的重要原因,海外投资同时也是推高新加坡房价的主要原因之一。2011年底,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为房地产市场降温的措施,如对外籍购买者征收10%的印花税。2013年初,政府将印花税的比例提高到15%。类似措施起到明显的调控作用,2012年的某些月份中,新加坡房价甚至出现负增长。有统计显示,2012年,来自中国的投资者比2011年下降48%。在2012年的前10个月中,中国买家仅在新加坡购入1066套公寓。
此外,前两天最新的“6650”政策也是继续缩紧房屋出租!小圈儿在8号的时候,发过专刊,核心就是:
“双6”
①租期6月
修改法令规定,私宅最短的出租期限为6个月,如果没有得到新加坡市区重建局(URA)的许可,低于6个月的私宅短租都将属于违法行为。
②租客6名
将之前最多可租给8名非亲属关系的人数限制调低为最多6名。私宅租户人数限制减至六人,除非是家庭成员、女佣或护理人员,否则把私宅租给超过六个非亲非故的人,就是犯法。其实私宅租户人数原本限制在六人,直到2008年为了缓解客工住宿供不应求的情况,才增至八人。但自那时起,新加坡为家庭以外的群体建了不少其他种类的住宅,如学生宿舍与公司员工和工人宿舍。所以现在考虑恢复六人限制。
“5”
就是违规屋主将受惩罚50万新元。为了提高租房的规范性。明确规定,违反了条例规定的屋主,或将面临牢狱之灾;或者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将被罚款最高50万新元。
组屋的政策大概就是这些!
但确实对于单亲家庭来说,压力确实不小!
所以,AWARE建议,应该依据个别案例酌情处理,以灵活的方式帮助单亲家长,包括未婚家长,解决她们的住屋需求。
好消息,就是国家发展部会在检讨政策时,将AWARE的调查结果纳入考量。
建议内容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16项建议
包括:
①放宽单亲家长申请租赁组屋时需遵守的条例及改善租赁组屋的居住环境
②放宽单亲家长需遵守的拥屋条例
③改善单亲家长申购组屋的过程
④简化售卖结婚时所购买组屋(matrimonial flat)的程序。
国家发展部回复也意识到单亲家庭面对的艰难情况,特别是在离婚或丧偶后的过渡期。因此,该部门推出预售组屋时,会给予离婚或守寡,并育有16岁及以下孩子的家长优先权,透过第二次购屋者援助计划(离异/丧偶家长),让她们购买非成熟市镇的二房式或三房式单位。单亲家长在等候预售组屋完工的过程中也有望在育儿短期住屋计划下租下单位,或居住在短期租赁组屋内。
然而,国家发展部也意识到,实施的政策可能无法解决人民所面临的所有状况。因此,该部门会依据个别案例酌情处理,以灵活的方式帮助单亲家长,包括未婚家长,解决她们的住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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