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敢在新加坡马路上公然搞车震? 后面的司机鸣笛,他照样不管, 继续搞…… 最后惊动警察出马,他终于露面了~ 可是,还是裸着上半身……真tm的丢人啊!
事情的经过是酱紫的: 一名21岁的新加坡富二代,驾着宝马停放在马路中央,雨中和一女的搞车震,还挡路45分钟! 据了解,这件事情发生在前天晚上凌晨将近4点,地点是实龙岗路一带的多珀路,而刚好后面有个黄先生正准备回公寓,谁知道快到家的时候竟然遇到这辆宝马,并发现它在震动!雨丝就怀疑他们在车震。
本来可能没什么的,可是黄先生已经鸣笛15分钟了,他们一点反应都没有,继续陶醉在激烈的行为中~于是黄先生一怒之下就报警了!据黄先生说,他前后被挡了足足15分钟!! 后来经常来了之后,21岁的司机裸着上半身下车,而女主角赶紧拔腿就跑,冒雨离开。
而最让小编看不下去的是…… 这位男子身材虽然很健硕,但是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还酷酷地在警察面前套衣服~(大哥,你就不能套好才出来见人吗?) 话说,新加坡在公共场所车震算是违法吗? 妥妥的! 有律师已经指出,在公共场所车震算是违法,他认为,这如同就是在公共场所裸露,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条文,更是抵触猥亵法令,同时这位男子停在路中间,当着别人开车,也算是鲁莽行事,有可能面临相关罪名。 其实,这新加坡的车震也已经不是首例,而去年更搞笑,一对小情侣玩车震,劫匪看了半个小时之后开始打劫……
男子杜某和陶某吃喝玩乐,挥霍光钱财后,模仿电视里的手法,购买作案工具实施抢劫。他们蹲守在高区海边寻找目标,恰遇一对情侣正在“车震”,就趁机持刀威胁并捆绑住对方,最终抢劫了11500元。日前,因涉嫌抢劫罪,杜某和陶某被批准逮捕。 男子小林和女子小申是一对年轻情侣。案发当日凌晨1时许,两人驾驶一辆轿车来到了高区国际海水浴场,将车辆停放在小石岛一处偏僻路边,随后两人在后排座上卿卿我我。正当这一对小情侣忘情时,殊不知一场“劫难”正悄然而至。 此时,两名头戴鸭舌帽和口罩的男子慢慢逼近轿车,分左右两侧包围后车门,他们发现车窗半敞开,车内的两名情侣正在“车震”。在静观了二三十分钟后,两名“口罩男”决定行动,通过车窗伸进去了两把匕首,分别抵在了小林和小申的脖子处,将两人控制住,并使用提前预备好的细铁链和布条,将这一对情侣捆绑在了后车座。 在新加坡,无论你是打“野战”还是搞“车震”,一定请三思!因为公开裸露、当众猥亵、停车开引擎,统统违法,捉到可被罚款或坐牢。
在新加坡,别说是车震,就算停车开引擎等人或睡觉是违例的。而搞车震的人肯定触犯3项法律,包括: 1)当众猥亵,刑事法典第294节。 只要在公共场所作出任何猥亵行为,罪名成立可判坐牢最高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刻意偷看也有罪 2)公开裸露,杂项法令的公共骚扰条文。 在任何公共场所裸露,罪成可判坐牢最高1个月,罚款不超过1000元(2420令吉)。重犯者刑罚可高达坐牢6个月,罚款不超过2000元(4840令吉)。 3)停车开引擎,环境保护和管制(车辆废气)条例。 触犯条例者可被控上法庭,罪成可判罚款高达2000元,重犯者可判罚款高达5000元(1万2100令吉)。 对于前两项一般会被罚款,如果在光天化日下ML(如在公园长椅或马路边),就会面对坐牢的下场。 他说,如果完事后乱扔保险套或纸巾,也会触犯“环境公共卫生法令”,初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元,若重复同样罪行,则会被送去劳改。 至于刻意偷看者,也触犯刑事法典第509节“侵犯侮辱女性尊严”条文,可被判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总的来说,做的不行,看的也不行! 据说,新加坡“最热门”的车震地方是各大蓄水池和公园,“最方便”的是各大多层停车场、重型停车场和停车场偏僻角落,“最浪漫”的是海边,“最不寻常”的是入夜后的工业区,“最惊悚”的是坟场和关闭的工厂、学校等。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下网上流传10大野战地点,纯粹娱乐~大家可千万别乱来~ 10大车震地点 1)实里达空军基地 理由:街灯少,充满乡野风情。 2)万礼动物园停车场 理由:午夜过后,伸手不见五指,一片空旷。 3)东海岸公园 理由:有许多僻静角落,晚上黑漆漆。 4)花柏山停车场 理由:停车场最角落的停车位,根本没人经过。下山路的路边,也很偏僻。 5)蓄水池停车场 理由:特别是麦里芝蓄水池、贝雅士蓄水池。但经常有警察巡逻。 6)登布西路和贝雅士路 理由:只有一些僻静的酒廊,战前建筑,但午夜之后有点阴森。 7)肯特岗公园 理由:在蜿蜒的上山路,有两个非常偏僻的停车场。晚上行人罕至。 8)国家体育馆停车场B 理由:在警察海岸卫队总部对面和尼诰大道旁,街灯很少。 9)丹那美拉渡轮码头停车场 理由:面海、靠近防波堤的停车位,晚上很少人,只要提防垂钓者。 10)武吉巴督自然公园 理由:晚上很静,只有猴子会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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