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货车司机为了从仪表板(dashboard)取一块布,没发现车子已驶出车道,而她万万没想到,仅分神短短的四秒钟,竟会酿成一起骇人车祸,导致一名男子被撞死,尸体还被撞成两截。但司机因此仅仅被判坐牢四个星期、驾驶资格被取消五年? 没搞错吧? 这是开玩笑吗? 【案情回顾】
这起车祸发生在去年2月26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在兀兰2道一带。 事发时,51岁的印度籍男死者Annamalai Jeevanantham将罗厘停放在路旁的一个停车处,与同事吃午餐。这个停车处就位于实里达快速公路(SLE)立交桥下的一个有盖地方,允许车辆停放在路旁。死者与同事吃完饭后,便开始收回放置在罗厘后方的反光路锥。 就在这时,45岁的货车司机Ma Kah Yian的车辆驶出实里达快速公路(SLE)后,行驶在双车道的直路上。司机伸出右手,要从仪表板的右侧取一块粉红色的布时,货车往左转驶出车道,差点就撞到停在罗厘后的巴士和死者的同事。 在短短的几秒内,司机撞倒一个路锥,然后撞向死者。由于撞击过于猛烈,死者当场死亡,尸体甚至被撞成两截,上半身被抛入货车内的乘客座位,吓得司机大喊跑到车外。 由于司机是因疏忽导致车祸发生,法庭前天判司机坐牢四个星期、驾驶资格被取消长达五年。 副主控官 Tan Si En指出,Ma Kah Yian没注意到自己在那四秒钟内已向左转,没好好控制车辆,因她严重的疏忽导致死者遭遇可怕的车祸。 但庭上并没有揭露司机当时为什么会伸手取布。 当她的行车录像器画面在法庭上播出时,Ma Kah Yian告诉法庭她完全不敢看。她也写信表示悔意,并指出自己在车祸后,多次想自杀。 法官Low Wee Ping就此表示:“这起车祸是因疏忽导致,而不是鲁莽行为。服刑后就将这起事件放下。” Ma Kah Yian原本可面对长达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女子因疏忽驾驶,而不是鲁莽驾驶,判刑只有4周!但是死者却因她的疏忽,一辈子就这么没有了,不过无论怎么说,尽管判刑时间段,但相信这段经历的阴影会一直让她铭记于心。 车辆在现代为我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之外,带给我们的也有严重的创伤,在新加坡,曾经发生最严重的车祸,一个男的因为服用药物,导致受害者几乎全家死亡。 【案情回顾】
男子滥用具镇定和催眠作用的药物后驾车撞死四人,被判最高监刑五年,以及在出狱后吊销各级驾驶执照20年。法官斥责男子说,这是至今发生过最严重的车祸之一,几乎夺走一整家人的性命。 2013年8月9日凌晨约3时55分,被告杜振洋(36岁,物流主管)在朝实里达高速公路(SLE)方向的中央高速公路(CTE),在杨厝港路出口处前撞上一辆爆胎的休旅车。 站在爆胎车后的本地马来族男子安隆(23岁,见习机师)送院后不治、他的韩籍女友宋智秀(24岁,会计师)、女友的父母宋正宇(55岁,商人)和金美京(53岁,主妇)当场丧命。唯一幸存的是宋智秀的哥哥宋承焕(32岁,职业高尔夫球手),他当时站在车子右侧。 面临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及一项驾驶时受药物影响的罪名,杜振洋并不服判刑,并进行上诉。 法官:被告几乎夺走一整家人性命 国家法院法官刘伟彬下判时说:“被告犯下的交通罪行,是最应受谴责的罪行之一。”法官说,被告的驾驶行为如此危险,导致四人死亡,几乎夺走一整家人的性命。他案发当天服用受管制的硝西泮(Nitrazepam),驾车时受药物影响。他所使用的分量是医疗剂量的5至15倍。 硝西泮具有镇定和催眠作用,用来治疗失眠和抽搐,服用过量会出现昏昏欲睡、肌肉衰弱和疲倦等状况。庭上也揭露,杜振洋事发前喝了酒。 法官强调,若说最高刑罚应留给最严重的罪行,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现在不可能断定这就是最严重的一起车祸。往后或许有更糟的情况发生,不过最高刑罚应给这一类能称得上是最严重级别的案件。 法官解释说,一般而言,在一起车祸中有许多加重刑罚的因素,如服药或饮酒后驾车、为了炫耀或飙车而超速,以及驾车时使用手机分神等,都可以断定是最糟糕的车祸。本案中,被告唯一的求情因素是他及时认罪。 本地死者家人不责怪肇祸司机 死者安隆的父亲阿尤布(53岁,商人)说:“肇祸司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死者的家人则得继续活下去……我们从未怪罪肇事者,这是一起意外,他不是存心的。” 阿尤布表示,日子还是要过下去,不过每一次提到儿子对家人来说都是一次伤痛。他没有尝试忘掉这起车祸,只是尽量别去想起它。 阿尤布透露,一家人跟宋承焕及他的弟弟还保持联络,两兄弟就像是家人一样,宋承焕车祸发生后曾两次回到新加坡探望他们。 事发当日,安隆开父亲的车陪女友送来新探望她的父母和哥哥到机场,车子中途爆胎。 根据案情,安隆把车停在中央高速公路的斜线条纹处(chevronmarking),安隆和女友及她父母到车后取出工具,宋承焕则站在车旁打算把车子架高。 这时被告驾驶的汽车从后方驶来直撞上安隆的车,金美京的前臂被切断,其他三人也几乎断肢。据一名目击者所见,事发之前,被告神情显得呆滞,驾驶的车子左右摆动,时速估计一度达每小时110公里,几乎也撞上另一辆黑色客货车。 关于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大家都必须要懂 乘客乘坐汽车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不要突然从车前车后走出或猛跑穿越马路,防止被来往车辆撞上。 ②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以免被疾驰而至的汽车、自行车撞伤。 ③车辆行进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到车外,防止被车辆剐撞,或被树木、建筑物剐撞。同时,机动车在行驶中,严禁乘车人扒车和跳车。 ④乘坐货车时,不要站立,更不可坐在车厢拦板上。因人站在车中,人体重心升高,拦板过低,容易被甩出。 ⑤乘车人不要同司机攀谈,不应催促司机开快车,或用其他方式妨碍司机正常驾驶。 ⑥要注意坐法。车子在遇到猛烈的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倒,接着反弹向后恢复原位,而脖子也跟着向后用力冲击,因此容易撞到颈椎,导致严重的伤害。如果侧着身体,就能保护脖子。其次,向后恢复原位时身体再向前猛倒,头、脸有撞到前面坐椅靠背的危险。避免的方法是立即伸出一只脚,顶在前面坐椅的背面,并张开手掌,如像拳击手保护头、脸一样。 ⑦要系好安全带。研究发现,如果乘客没有扣上安全带,座上乘客更危险,而且他本身的重量加上相撞时的冲力,会对自己和其他乘客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专家提示:警惕车内“杀人凶器” 不少汽车里还暗藏许多“杀机”。例如仪表板上放香水瓶,后座与后窗的小空间上放满雨伞、照相机、书本等杂物。这些杂物虽小,但一旦发生车祸,它们却可能击破乘客的头部。因此,小件的杂物应收在杂物箱里,而大件的杂物或是放在座位下的踏板上,或是收好放在行李箱中。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助力车等非机动车时出行更要注意交通安全,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一般应注意遵守如下交通安全法: ①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②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③自行车、三轮车或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必须保持有效。 ④自行车和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⑤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⑥自行车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⑦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⑧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⑨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⑩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同朋友骑车上路不要扶身并行,更不可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要按规定执行。 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须坐在坐垫上骑自行车。 不能在自行车道上逆向推行。 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专家提示:骑自行车时的“三要三不要” 三要:一要结伴而行;二要精神集中;三要靠边骑行。 三不要:一不要抢路,尤其是不要和汽车抢路,以免出事;二不要逞强,如上坡时用力过猛易拉断链条,下坡时不捏闸易失去控制而酿成大祸,弯路上不减速易冲出路面;三不要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骑车。 行人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行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应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呢? ①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 ②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③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注意来往车辆,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⑤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专家提示: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五不要”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滑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内环路、外环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行车隧道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