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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7 03:57:56|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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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5yimin.com/Index/Article/content/id/3453.html
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一)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对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万美元,则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该办法将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需要报告大额交易的金融机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此前无需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这四大类机构此次也纳入管理范围,需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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