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白百何出轨事件是持续发酵!
这劈腿事件竟让能搞的这么长事件都是满城风雨!
甚至一度传出“你约你的泡,我把我的妹”!
反正热搜都是夫妻俩人滴!
白百何这些约着炮!
玩的嗨的很!
还没过一天,又晒出陈羽凡与神秘女子的亲密照片……不止一位,左拥右抱,男人的梦想啊这是……
嗯,这辣眼程度与白百何那边不相上下啊~
别的不想说了!
因为太热,都熟悉!
那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新加坡,会是个啥情况?
和小圈儿一起来个大胆的假设!
约炮和把妹的结婚了!
现在一个约炮,一个把妹!
要离婚!
首先,先认识一部法律《妇女宪章》!
顾名思义,这部法案优先维护女性权益。例如,其中规定,离婚后男方有义务支付女方赡养费,直到女方再婚为止,而女方不用支付男方赡养费,哪怕她比男方有钱的多。
唯一能翻转的就是女方偷汉子,你有真凭实据,到时候才能沾点光!
所以,打官司分财产,羽凡你先胜一筹!毕竟你是后手!
然后就是办离婚手续!
在新加坡!
如果决定离婚,有以下4种方式:
1 结婚不超过3年,双方须分居4年,
2 结婚超过3年,双方协议分居3年
3 对方的不合理行为
4 婚外情(对方自愿承认或你有真凭实据在手)
大多数夫妻会以第三条,也就是不合理行为提出离婚。不合理行为Unreasonable Behaviour 简称UB, 可以有很多种。严重的有赌博,家暴,夜不归宿等等。轻微的比如,对方睡觉打呼噜,害的你夜不能眠。上厕所不关门等等。只要是你不喜欢的,接受不了的,对你来说都可以是UB。
而离婚最关键的就是分财产和孩子的问题。
孩子年龄14岁以下的父母提出离婚后,法官必须安排父母和调解员见面讨论所有关于孩子的问题,简称CFRC。
在离婚案件中,无论谁是谁非,谁对谁错,法官已经不理会那么多,法官所关注的核心就是孩子,什么对孩子有利,确保孩子少受伤害,才是法官的重点。
在新加坡,孩子出生于离异家庭,已经不可避免的需要离开父母一方,绝不能再让他们承受兄妹分离的痛楚,因此,多个孩子的家庭,基本上都是所有孩子跟一方。
跟谁呢?
这就牵扯到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的问题了。除了经济能力外,能否陪伴孩子成长、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给予指引和爱护,都是需要考量的必备条件。比较奇葩的一个案例就是,一对夫妻离婚,原因是女方出轨,但法官最终把所有孩子判给了妈妈,爸爸不仅失去孩子的监护权,还要支付他们的赡养费,理由是,妈妈不爱爸爸但是还爱孩子,能给孩子更多的照顾。
是不是有吐血的冲动,女票赶快嫁到新加坡吧!
男票还是逃离吧!
孩子的问题解决了,剩下就是车子房子。车子还好说,房子…尤其是在新加坡夫妻联名购买HDB的,就比较蛋疼了。一旦离婚,双方共同的房子就要卖掉,先不说新加坡的卖房手续也是繁琐之极,但就各自再买房或者租房,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这又贵又麻烦的离婚手续,倒是促使很多欲意离婚的夫妻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如果一个工薪阶层的男人,这辈子,可没条件离好多次婚呢~
为毛?
看看在ROM(婚姻注册局)结婚的夫妇,办理分居与离婚的条件
——提呈离婚必须结婚至少3年,但配偶已经受了巨大的痛苦或被告非常堕落则不受此限,可立即申请离婚
——申请离婚:法律认可的唯一理由为“婚姻破裂无法挽回”,认定的条件:
1)通奸:答辩人与人通奸,且起诉人无法与之继续生活(得知后共同生活超过6个月,就不能以通奸理由申请离婚)
通奸分直接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
通常聘请私家侦探跟踪、拍照,届时他也会出庭作证;或对方承认
—— 间接证据:
1)如私生子的报生纸上有配偶的名字
2)无法容忍继续共同生活的不合理行为,如赌博、暴力、无理取闹、缺乏情趣、缺乏关心照顾、拒绝行房等
3)连续分居3年,配偶同意下(同时提交同意书)可申请离婚
4)连续分居4年以上,无需配偶同意即可申请离婚
5)遗弃持续两年以上--未经配偶同意离家,且无回来的意愿
——分居的夫妻必须分开居住,且有结束婚姻的意图。同住的话,在日常家庭事务上衣食住行完全分开,如果房子只属于一方,同住要有租金补偿。分居当中复合总计不超过6个月,可以持续计算,但要扣除复合的时间,如果超出6个月,则要重新计算
——协议分居:书面或口头皆可,目的在解除同居的义务,给于双方自由(如不可强行性关系,否则以强奸论;彼此不干涉私生活,不能以通奸为离婚理由,不能指责不合理行为),并安排财务;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后的权益:可申请赡养费、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或探视权
——在《妇女宪章》和《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责任;丈夫依法必须赡养妻子,反之则无
——《妇女宪章,69节》即使未提离婚申请,妻子也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丈夫支付妻儿赡养费
——子女,包括私生子和被视为家庭成员的孩子,如继子(生父所支付不足的部分),养子
期限:
——妻子:可持续得到赡养费直到再婚。不带保障的赡养费在丈夫死后即终止,反之则继续
——孩子:支付到年满21岁或孩子可独立谋生为止,但孩子如有精神、身体或智能障碍、服役、就学则不受此限。但孩子修读第二个学位(硕士或以上)时,无法得到赡养费。
——《妇女宪章,114节》赡养费依妻子的收入与能力、丈夫的经济能力、生活水平及财务需要、对家庭福利的贡献、年龄/婚龄/健康状况而定。
——可以一次过付清,或定期给,也可能要求男方信托资产,以其收入支付
——当情况改变或有新证据时,将重新拟定
——《妇女宪章,71节》拖欠赡养费法院可以判决:
—— 如同拖欠政府罚款,法院有权有银行户口扣取,或执行薪金扣押令,由雇主直接付给妻子
——监禁,每拖欠一个月判处少过一个月的监禁,但不能抵消赡养费
——第三者债务扣押(garnishee order):扣押丈夫债权人的资产
——提供不超过3个月赡养费的银行担保,最长为期三年
——接受财务辅导
——履行社区服务不超过40小时
——拖欠赡养费经妻儿向信贷机构举报,将构成不良信贷纪录
是不是感觉一场离婚就是一场马拉松!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
原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且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如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到大使馆申请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大使馆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男女双方逐项如实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的新加坡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持新加坡PR者须提供有效的RE-ENTRY PERMIT;
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件(包括含英文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并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
男女双方就子女、财产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
男女双方单人照片各3张(共6张);
取证时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大使馆签名及捺指纹;
办证需四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急件;
费用120新元,只接受NETS卡;
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取证。
如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任何一项有争议,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必须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国国籍,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在中国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申请离婚,如双方同时回国并对离婚无争议的,可在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一方或双方不能回国,须向婚姻注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当事人可到大使馆申请办理诉讼所需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等文件的公证,所需文件表格及有关要求可向国内法院领取和询问。
所以,在新加坡离个婚,拖也把你拖恼怒了!
离婚比约炮难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