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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工作拿到的pr5年的。之后再5年中断断续续回去累积1年时间不到吧。只是5年的税当时不知道怎么忘交了,结果第一次renewal就这样给了个一年。之后补交了税。也没忘记再每年交税。到今年已经是4次一年一年的给。(每年出国累积不超过1个月)柜台的人给我个email 说可以写信问下,但可能在信中想申请个面谈的机会,所以也没把刚才说的情况写进信里。回信是他们不能披露给1年的原因。无语啊。说实话想回国久点时间才希望他批个5年的。现在我实在没什么主意了,是再写个信把情况说清楚些。如果我就这样外派出国工作,等明年会直接拒了我的pr 吗?请问各位如果身边有类似这样情况的是怎么处理的。求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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