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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7 17:56:1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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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在ROM(婚姻注册局)结婚的夫妇,办理分居与离婚的条件
– 提呈离婚必须结婚至少3年,但配偶已经受了巨大的痛苦或被告非常堕落则不受此限,可立即申请离婚
– 申请离婚:法律认可的唯一理由为“婚姻破裂无法挽回”,认定的条件:
1)通奸:答辩人与人通奸,且起诉人无法与之继续生活(得知后共同生活超过6个月,就不能以通奸理由申请离婚)
通奸分直接和间接证据:
– 直接证据:
通常聘请私家侦探跟踪、拍照,届时他也会出庭作证;或对方承认
– 间接证据:如私生子的报生纸上有配偶的名字
2)无法容忍继续共同生活的不合理行为,如赌博、暴力、无理取闹、缺乏情趣、缺乏关心照顾、拒绝行房等
3)连续分居3年,配偶同意下(同时提交同意书)可申请离婚
4)连续分居4年以上,无需配偶同意即可申请离婚
5)遗弃持续两年以上--未经配偶同意离家,且无回来的意愿
– 分居的夫妻必须分开居住,且有结束婚姻的意图。同住的话,在日常家庭事务上衣食住行完全分开,如果房子只属于一方,同住要有租金补偿。分居当中复合总计不超过6个月,可以持续计算,但要扣除复合的时间,如果超出6个月,则要重新计算
– 协议分居:书面或口头皆可,目的在解除同居的义务,给于双方自由(如不可强行性关系,否则以强奸论;彼此不干涉私生活,不能以通奸为离婚理由,不能指责不合理行为),并安排财务;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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