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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卖淫合法、卖淫合法、卖淫合法!
但是,仅限于亚洲最小的那个红灯区——芽笼!
而且职业妓女必须——持证上岗!
但!往往政府限制的事儿,都是最赚钱的事儿,最好赚钱的事儿!
“黄赌毒”放在哪个国家都是打击的重点!
新加坡更是不例外,但是为了赚钱,不法分子的套路也是一直在演变、进化,套路都能上教科书了。
现在,就连“物联网”“共享经济”也被新加坡的卖淫团伙给用活了。
据统计,新加坡今年首五个月发生至少269起网络情色诈骗案,涉案总额达76万2000元。这类案件的月均数目虽然延续去年的下跌趋势,但平均诈骗金额却显著上升。相比之下,去年全年发生779起网络情色骗局,涉案金额总值约170万元,平均每起的涉案款额少于2200元。
这一切都是“科技”的功劳。
所谓的卖淫“物联网”,就是把“物”——房子,和网络联络起来,建立了一个相互交织的网络。
所谓的卖淫“共享经济”,估计马云粑粑听了也有英雄惜英雄的赶脚,专门干给妓女租淫窝的生计,把岛上的闲置房产给充分利用了。
待小圈儿慢慢道来!
之前,小圈儿就发过文,说裕廊西两间组屋淫窟,搞的居民苦不堪言。后来,警方出手,一间的艳女连夜逃走,另一间则遭警方扫荡。
居民们虽大赞淫窟被赶出邻里,但也对卖淫活动深入社区的现象表示担忧。
后来,调查发现,两间淫窟的女郎都在同一个网站招揽顾客,这家网站之前就被举报整治了一番,现在又跳出来,如今旗下艳女从原本100多人暴激增至350多人,成为新加坡最大卖淫网站之一。
350名艳女中,有227人在组屋区开淫窟,分布在全岛超过30个组屋区,一个淫窟可有一到三名艳女,这样算下来新加坡有约百间淫窟。
也就是说——新加坡卖淫的经营模式近来迅速改变,早已淘汰龟公角色,集团都以“直营”模式,只帮忙女郎在网上打广告,提供组屋房间并收租,顾客都和女郎直接交易。是不是有某宝交易的赶脚???
在这样的模式下,这些夜莺做多少就赚多少,没有人控制几时开工,只要每天准时付租金就能继续做下去。这样的模式现在深受夜莺的欢迎,许多夜莺都从外国来新,自愿下海卖身。
照目前“市价”,没厕所的组屋房间日租80元起跳,有厕所的日租可高达120元,以平均每天100元房租计算,集团每个月可从250名女郎收取约70万元租金。
卖淫集团的唯一成本,就是租房给女郎当淫窟。这些组屋都是从二房东或三房东租来,月租平均3000元,100间淫窟的月租成本大约30万元。
因此,集团从卖淫网站每月“净赚”40万,一年达500万。
这样伤天害理,还赚钱的事情,天理不容!
要投诉!要投诉!要投诉!
新加坡非法卖淫,可坐牢最长五年,和罚款最高1万元。若靠卖淫为生和窝藏Ji~NV,面临相同刑罚。根据《妇女宪章》,在组屋里设淫窟,可判坐牢最长三年,和罚款最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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