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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前辈大神们
夫妻两人不打算换公民了,两个PR,宝宝再过几个月就来了。打算让妈妈来新加坡照顾小孩。
请问什么方案好一些呢?
方案一:
目前打算给母亲申请SOCIAL visit pass,来了新加坡以后申请89天,在申请89天的同时,可以申请LTVP吗?
目前好像感觉ICA LTVP政策随时在变化,PR 的母亲申请LTVP 成功率高吗?
如果申请LTVP失败了,那么只能方案二了:
那么89天以后 母亲离境后,多久后再凭借 SOCIAL VISIT PASS进入新加坡后,再次申请89天 概率会比较高呢?
另外,各位大神们,有没有更合适的方案介绍呢?
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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