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申请EP,basic 5k ,allowance 1k ,gross 6k ,我太太SP,basic 2.8k ,allowance 150 ,gross 2.95k,我们在新加坡都差不多7,8年了,国内二本,我太太有ACCA,都无本地公立学历,带一个5周岁儿子一起申请,pending 了4个半月,被拒了,不懂有没上诉的理由,2月中被拒的,所以要上诉就要在8月中之前上诉了,这一段时间里有以下改变:我换了工作,还是EP,但薪水方面没什么提升,唯一可能变化的是现在会加一点commission,gross会比之前那份工作多一点,我太太也是刚换工,cancel SP ,现在拿DP工作,薪水也没提升多少,3k,孩子DP这里,还没上小学,上个月我刚拿了一个以前行业的证书(私立学校的),还有拿到了2017的income tax 了,还有换工作需要清税,所以今年上半年的income tax 也是拿到了,再加上我太太的2017 税单,我们条件都没有实质上的改变,请教各位,这种情况有必要去上诉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