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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询问:
朋友是PR,他在BAT其中一家任职,原本是常驻新加坡的职位,由于公司业务的问题,目前暂时常驻中国上班。
工资由新加坡当地公司发的是新币,底薪8000。
他原本以为CPF是按6000的基数交的,可是公司财务跟他说是按3500交的,说这是合法的。
请问一下,是这样的吗?
顺带问一个ienquiry的问题,我上个月中申请SC,ienquiry里面怎么查不到我申请的reference no。
一直是空的。有什么问题吗?
我小孩的PR还在pending中,他的reference no就有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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