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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都50岁左右,PR 4年多了,在一年前因为一次非常激烈的争吵,导致我们赌气把婚离了。以前也经常吵架,这次离婚后的一个多月我们才发现彼此完全是分不开的。我们现在都非常后悔当初的离婚,现在我们又完全住在一起了,我们有个正在服兵役的 儿子也是PR。现在我们想复婚,但明年我们又都要续PR及申请公民 了。不知我们是保持离婚状态好,还是马上把婚复了好。如果马上复婚,ICA对我们短期之内又离婚、又结婚会有什么负面评价吗? 婚是去年在国内离的,现在后悔也没办法了。所以请求有这面知识的朋友们给些建议、意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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