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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方开庭陈词 果峻百万和尚总资产500万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03:37 PM
文/任其, 李耀文
来自/新明日报
果峻法师再惹官司,被诉方李文条指是“百万和尚”,以到澳洲求学为名义要求资助,却把钱用来投资当地房产,总资产近500万新元。
近来风波不断的菩提阁前住持果峻法师,昨天被菩提阁管委会前任第一副主席李文条在高庭起诉。
诉方开庭陈词中揭露,果峻在2014年找上李文条,请他资助自己前往澳大利亚修读四年的博士学位,每年需要6万澳元,一共花费24万澳元(当时约30万新元)。
李文条在2010年先后两次将这笔钱转给果峻。诉方表示,这笔钱是助学金,只能用在与求学相关的花费上,不能他用。
然而,李文条却在2015年6月间得知果峻在收到这笔钱不久,就在悉尼中央商业区购买了一套价值约54万5000澳元(当时约70万新元)的房产加停车位,后于今年6月以81万多澳元卖出,获利至少33万澳元(约34万新元)。
李文条认为,果峻买房出租投资,却又租下另一单位自住,而最终博士学位也没拿到,因此算是滥用这笔助学金,所以入禀高庭,要追讨这笔钱。
李文条也发现果峻在澳洲的银行账户内,在2009年3月至12月间,有三笔数万元的投资分红入账。这三笔分红应属于三宗不同的投资,而根据2%到5%的年回报率计算,三笔投资本金至少有300万澳元(当时约384万新元),因此称果峻法师为“百万和尚”。
若再加上果峻在2010年购买的房产,他当时拥有的身家或接近500万新元。
据了解,李文条将传召新加坡佛教总会会长释广品法师,来说明僧人不应拥有财富,僧人有的金钱属于佛寺所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11月28日的《新明日报》。
读完这篇报道,我的感想是:
1)和尚生财有道,投资收益非凡。
2)僧人不应拥有财富,僧人有的金钱属于佛寺所有。。这是什么逻辑?不明白,好想听一下怎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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