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0-1-2018 13:39: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护照过期的,须填写护照过期说明(持PR者,还须提交新加坡移民厅出具的未加入新加坡国籍的证明)。
(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请注意:
根据最新通知,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补发、换发,以及办理旅行证等手续,必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请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或法定监护权证明)、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持PR者,需提供RE-ENTRY PERMIT),同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声明书可在本网站下载)。
如父母(或两个以上法定监护人)有一方不能陪同,须提供未陪同一方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为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请注意,委托书内容不准确的不能受理)。
由于未成年人监护权情况复杂,以上说明不尽之处,请向接案工作人员咨询。
(七)已获新加坡PR的21周岁以下申请人请注意:
请额外提交新加坡移民厅开具的未获新加坡国籍的证明,或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未加入新加坡国籍:1)本人出生公证书或新加坡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新加坡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持新加坡PR的,须提供有效的RE-ENTRY PERMIT;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长期居留证件的,则须提供父母清晰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持照人没有取得其他国籍的证明;父母离婚,还须提供小孩监护权归属证明和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还需提供死亡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