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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8 19:18:2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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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guo 发表于 10-1-2018 09:21
相公认为:努力过就好了。用最低的成本解决问题。除非是因为爱好。如果累了就认输一次,也是一种体验。。。 ...
很多人都是和我说,就几百块....就给了吧,你也不是给不起.....就当吃顿饭了........这个我觉得不是钱的问题......zf部门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可以仅凭举报者的“ta看见”作为依据而开出罚单......事后我们多次联系相关部门,结果不是推来推去....就是没有回复.....我们已经走到司法程序,开始调查官所谓的证据什么的根本不存在.....到了法庭只说有一个目击者,第三次开庭.....目击者都没有......在这种情况我有足够的理由质疑.....根据信上所提供的时间,前后足足有5分钟......为什么目击者有足够的时间却没有拍照.....
走到今天这一步...从倒霉冤枉....变成质疑气愤.......让我填一份资料,写自己等于认罪...写别人等于指认....不写就是犯法.....在没有看到的情况下,试问怎么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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