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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有没有过来人经历过跟我们类似的情况:
夫妻是拿EP&SP,工资没过2018年的DP申请线,新生儿宝宝两个月,出生时拿SPECIAL PASS,到期后去ICA延了一个月,马上又要到期了。
在申请PR,可是PR pending了好久还是没有批准,本想指望PR批准下来能给宝宝申请 LTVP或者PR的,看来现在也是指望不上了。
现在有两个解决方法暂时让宝宝能再新加坡待一段时间:
1、厚着脸皮再去ICA给宝宝签证申请延期,已经延了一次了,不知道还能否再次延长?
2、申请social visit pass,拿到后去印尼或者马来西亚待几天再回新加坡,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在境外待够5天再入境?
宝宝还太小,不想送回国跟父母分离,再说现在国内太冷了。
希望有了解情况的人说说,分享下经验,或者是提供些有用的信息,不胜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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