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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ujin_zhu 于 23-2-2018 11:44 编辑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和我先生都是2016年六七月份拿到的PR,来新工作5年了,月薪8-9k/人左右
现在有了宝宝,预计4月份宝宝出生,为了宝宝送infant care,买房各方面的费用问题,打算两人一到2年期限就一起去申请citizen,也带上新出生的宝宝
鉴于现在漫长的ICA appointment等待时间,我们虽说六七月份才能申请,我老公现在已经在网上online填了表格付了钱,然后抢到了8月初的ICA appointment去交材料
想请问两个问题:
1. application date是从online submission开始算呢,还是从ICA交材料开始正式算呢?
因为如果从online算他就不够格2年,到交材料日就刚刚好
2. 关于我自己的申请,我本来想与他一起在family ties下面,结果发现不可以,原因是我俩结婚还没到2年;当然宝宝没出生现在也没办法现在一起上报
这样的情形,如果8月份跟老公一起去柜台,要求加上我和宝宝的材料并付钱,我under economic scheme (因为到八月份我们结婚还是未足两年,我自己条件也还可以应该够),宝宝under family ties,一家人一起申请可以吗? 还是说建议我自己现在去online单独填一份自己的表格submit,再拿一个自己的appointment,到时候到老公的appointment一起去问可不可以办在一起?
哪种建议可行性更大一点?
感觉做主申请人比较容易,做dependent申请人要求又高又没有什么好处说。。。。。。
先谢过各位经验老道的兄弟姐妹们了!
补贴ICA回答:
谢谢大家的热心回答,我也写信问了ICA的官方回答
1. under economic scheme:原则上需要PR2-6年,gainfully employed, continuously residing in singaproe, 所以收入和居住时间要考虑
2. under family ties (spouse sponsorship): 需要成为PR2年,并且 结婚满2年,所以我的情形不符合
3. 她建议我自己上网填写表格under economic scheme,然后跟老公八月份的appointment一起去上交材料就可以,带上所有的材料,baby 不用去
4. 没有正面回答从上网申请还是ICA交材料开始算application时间,可能是怕犯原则性错误,她只说,如果你能上网申请成功,就go a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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