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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五年马上到期。
我的情况是第二个五年里前两年在新加坡工作, 第三年换工作并被外派到新加坡公司在中国的工厂工作,其间每年有回去新加坡。
去年7月离职,3月开始找到另外一家新加坡公司,也是外派在中国工作。
也就是中间有半年没有CPF, 之前和现在工资,CPF都是按照正常标准,3月新工作开始到6月底可以RENEW。 是否只给一年 REP?
这种情况就是说,如果只给1年,我就要被迫离开目前公司,回新加坡本地工作? 因为之前外派公司还是现在公司都是新加坡注册公司,我也是按照工资交CPF,这种情况PR也只能在新加坡本地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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